在切瑟爾海灘上
內容簡介
《在切瑟爾海灘上》的故事設置在微妙的六十年代初,嬉皮士剛開始學習放蕩,傳統派依然堅挺,「根本不可能對性事困擾說長道短的年代」尚未落幕。愛德華和弗洛倫斯的蜜月晚餐忐忑、緊張、充滿誤解。初夜的那場愛,終是沒有做成。一整本細膩如絲的詞句囊括了性和愛,卻分裂在各自的肉體和內心,在這本書的世界裡,他和她永遠無法合二為一。
麥克尤恩通過性愛觀念這個獨特視角回顧青蔥歲月的溫情小品,細膩溫婉卻勁道十足,牽惹情思又回味悠長。
作者簡介
伊恩•麥克尤恩,1948年生,英國當代著名作家。1976年以處女作短篇小說集《最初的愛情,最後的儀式》成名,並獲當年毛姆獎。此後佳作不斷,迄今已出版十幾部既暢銷又獲好評的小說,其中《阿姆斯特丹》獲布克獎,《時間中的孩子》獲惠特布萊德獎,《贖罪》獲全美書評人協會獎。近年來,隨着麥克尤恩在主流文學圈獲得越來越高的評價,在圖書市場上創造越來越可觀的銷售記錄,他已經被公認為英國的「國民作家」,他的名字已經成為當今英語文壇上「奇蹟」的同義詞。
原文摘錄
每每想起她,他總是很驚訝,怎麼就讓這個女孩帶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如今,毫無疑問,回頭再看看她那個謙卑的建議,他實在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她只不過想知道他確實愛她,想得到他的安慰:既然在他們前面還有一輩子的光陰,那就沒必要着急。愛情加上耐心——如果這兩樣他能同時擁有,那該多好——就一定能讓他們倆跨過這個坎兒。這樣一來,會有怎樣的未曾誕生的孩子得到出世的機會呢,會有怎樣的,戴着發圈的小女孩兒,成為他鍾愛的寶貝呢?整個人生軌跡就是這樣改變的——因為他什麼都沒做。在切瑟爾海灘上,他本來可以衝着佛羅倫斯喊出來的,他本來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說他不想知道,當她從他身邊跑開時,在即將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對他的愛一定比以往更強烈、或者更難以自拔,此時如果能聽到他的嗓音,她會得到某種解脫,她會回過頭來。然而,夏日黃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氣壯,一言不發,看着她沿着海灘匆匆離去。她舉步維艱的聲音淹沒在飛濺的細浪中,一直看到寬闊而筆直的、在黯淡的燈光下隱隱閃爍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個模糊的、漸行漸遠的點。 他轉過身,從她身邊走開,朝海岸線走去,走了幾步以後又回來,臉面也顧不得了,兇巴巴地在砂石道上一陣猛踢,揚起一片細石子兒,看上去煙霧騰騰的,有些細石子兒落到她的腳邊。他這一怒,把她的火氣也激起來了,她一下子就覺得,她已經明白他們倆的問題在哪裡了:他們倆都太講禮貌了,太拘泥了,太膽怯了,他們踮起腳尖,竊竊私語,拖拖拉拉,唯唯諾諾,在對方身邊兜圈子。他們簡直談不上互相了解,而且根本做不到,因為那種友善的近乎沉默的氛圍像一條毯子,窒息了他們的差別,既蒙住了他們的雙眼,又捆住了他們的手腳。他們本來一直害怕會有不同意見,現在他這麼一發火,她倒解脫了。她想傷害他,想懲罰他,好讓她和他劃清界限。她心裡油然而生的,是一種多麼陌生的衝動啊,渴望在摧毀中獲得快感,她根本抗拒不了。
書評
沒有一種小說技巧,比小說的速度更弔詭:它如此重要,部分程度決定了小說的風格、語言、結構,決定有所寫有所不寫;另一方面,它又易被忽略,難于歸納。米蘭•昆德拉用音樂形式硬套,弄出個什麼「算術結構」,純粹扯淡——相比音符,文字遠更無章可循——事實上,昆德拉那兩本《小說的藝術》和《被背叛的遺囑》,基本都是扯淡,如將之視作小說寫作實用指南,肯定被結結實實耍了;但作為一堆漂亮的廢話,不帶功利性地欣賞,倒也不失愉悅。在另一本比較踏實的指南——張大春的《小說稗類》中,專有一章討論速度:《意志里的詩——一則小說的速度感》。說是討論,其實分析了幾個案例,包括老舍的《斷魂槍》和張愛玲的《傾城之戀》。再深刻點的規律,終究也沒被總結出來。 或許,無需總結。速度的把握,就像老木匠的手藝活,講求適度,但怎樣叫適度,沒個標準度量衡,非得多看、多練、多拿捏、多感受。 通俗小說,對速度唯一的要求是:遵從閱讀快感。然而,快感不是抽象衡定的唯一值。在沒有電視網絡的時代,巴爾扎克也算通俗小說,但放到快節奏的當代,沒幾個非專業讀者受得了大段室內靜物描寫(那時的人,是不是將小說作為家居裝潢指南讀的呀)。有了所謂網絡寫作之後,調節速度的最小單位不再是段落,而是一電腦屏的文字容量。某著名網作曾總結說:必須在一屏結束前抖個包袱,因為網絡讀者的耐心,只存在於下拉鼠標的那一秒。 對於嚴肅小說,閱讀快感也重要(我從不認為,反對「閱讀快感」是界定小說是否「嚴肅」的標準),然而不是唯一。在這裡,文字仿如窗外風景,讀者是火車裡的乘客。速度,決定了幾時慢觀或快覽,哪處模糊或清晰,如何疏略或細緻。甚至,作為列車長的作者會突然剎車,迫使讀者逗留於某格風景,作停頓的凝視。這種強行改變閱讀期待與體驗,可以製造陌生化與新奇感,也可以製造文本獨有的節奏與韻味。高明的作者,不會讓讀者感覺被安排和要求,讀者以為或倉促或從容的景色交織成的「窗外印象」,是自己獲得,而非他人施予的。這就是速度的魅力。 《在切瑟爾海灘上》以心理描寫細膩著稱,寫了一對處子身的年輕人的新婚夜。對於讀過《追憶似水年華》的我,所謂細膩,見怪不怪。但在此書倒數第十頁,敘述突然加速時,這部小說擊中了我。 在前四章,及第五章的大半篇幅,是對當下(新婚夜)的慢進描摩,及對「當下」之前(交往戀愛)的緩速回放。兩者交互映襯,將男女主人公的家庭背景、性格特徵、成長經歷逐一剝顯。新娘弗洛倫斯出身高雅富有的家庭,生性天真固執,患有性冷淡;新郎愛德華是鄉下孩子出身,熱情奔放,略帶粗野,對人生與愛情懷有美好想象。在描寫兩個看來不怎麼般配的人,如何走到一起時,作者一再強調相遇的偶然性:「可是,就在那個特別的上午,愛德華偏偏看厭了書,聽煩了鳥叫,對鄉間的寧謐也意興闌珊,於是他從車棚里推出少年時代騎的破破爛爛的自行車,升高車座,再把輪胎的氣打足,也沒什麼特別的安排,就出發了。」而弗洛倫斯呢,僅僅因為和母親鬧了無聲的彆扭,找個藉口離家,又僅僅是「心不在焉」地走進了那家與愛德華偶遇的酒吧。 作者刻意鋪墊了相遇之前的種種擦肩而過:「他們常常驚嘆,十歲之後的頭幾年裡,他們各自的路徑曾如此切近地交叉過……他們倆把各自印象中的牛津地圖和實際地圖放在一起比較,發現彼此挺能對上號……到了一九五八年,他們都選擇了倫敦——他上了大學學院,她則在皇家音樂學院念書——順理成章地,他們沒有相遇。」 「順理成章」一詞,很有意味。在人生有限的可能性中,沒有發生是必然,任何發生卻是偶然。就像在作者看來,倆人的分手亦非必然。當年逾六旬的愛德華回想起來,「總是很驚訝,怎麼就讓這個女孩帶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在那新婚夜,在切瑟爾海灘上,他「本來可以衝着弗洛倫斯喊出來的,他本來可以去追她的。」全知全能視角的作者,肯定地認為,二十二歲的愛德華,當時如果做出了喊或追的任意一個動作,弗洛倫斯必會停下,「她會回過頭來」。 「然而,夏日黃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氣壯,一言不發,看着她沿着海灘匆匆離去,她舉步維艱的聲音淹沒在飛濺的細浪中,一直看到寬闊而筆直的、在黯淡的燈光下隱隱閃爍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個模糊的、漸行漸遠的點。」 這個結尾,挺煽情的。我願意承認煽情的高級,因為它克制而優雅。低級煽情總是俗濫,比如妻離子散之前,一家人必會有意無意去拍一張全家福,以供主人公他日追憶時捧着哭泣,這出現在小說《兄弟》以及若干韓劇日劇國產電視劇中。 新婚之夜後,愛德華的一生被迅速翻過,猶如嘉年華的大轉輪,在緩慢上升,蓄足勢能之後,飛流般急轉而下。快,有力,絕不草草。敘述速度突如其來的改變,使得我們拉開距離,俯窺男主人公的一生。那一晚,在速度的反差中放大,它對於一生的意義,倏然凸顯出來。 是的,這故事,講了一瞬之於一生。短與長的辨證,剎那與永恆的錯位。安哲洛普羅斯的電影叫《一日永恆》,帕斯捷爾納克詩云:「一日長於百年,擁抱無休無止」。人生,是無數流動瞬間的總和。小說家做的,就是從一生剝離瞬間,將瞬間放入一生。《在切瑟爾海灘上》,恰用形式對應了這種意圖。 小說是一件舊東西,愛德華加速了的下半輩子,就是作者麥克尤恩巧妙施展的做舊方法,它使得一個香艷的關於性的故事,籠上一層對逝去時代的感傷。 記憶永遠看起來比現實珍貴。記憶會被稱作「人生的財富」,現實不會。記憶——作為死去的現實,被我們完全占有,我們可以調動情感和想象,重新組織它。對時光流逝的傷懷,加重了美化或醜化、修飾或扭曲的效果。這是為什麼,將「年輕」壓上歲月的砝碼,放入一生的維度,會顯得更有份量。《海灘》先寫年輕時代,然後引出一生;而很多作品,以中老年口吻開場,回述年輕時代(隨手想到的,《情人》,或剛看的電影《意》)。 譯者後記言:「據說真正優秀的小說是無法改編成同樣優秀的電影的,與麥克尤恩合作的導演卻像是沾到了什麼仙氣,一部比一部成功,以至有人開玩笑說,老麥的敘述中有某種成分是和製造膠片的賽璐璐攪和在一起的。」 僅就《在切瑟爾海灘上》而言,的確容易改編電影。它集中,抓住一個點,圍繞着旋轉開來。這個點是:嬉皮時代來臨之前,一對最後的純真青年的性故事。 短篇小說,是點性的敘述方式;中篇小說,是線性的。這兩者與電影的敘述邏輯吻合。麥克尤恩的小說都是「小作品」(除了《贖罪》,沒有一部達到二十萬字),拿布克獎的,又是他最短的長篇《阿姆斯特丹》。在此意義上,麥克尤恩是一位中短篇小說家,所以他的作品,得以擺脫長篇小說改編失敗的命運。長篇小說,是面狀思維,由一條條線索編織交錯的多維敘述。單就本身而言,電影《霍亂時期的愛情》是個良好之作,對照原著,就差之千里,因為篇幅所限,它只能取其一線,忽略其他。 是復調的形式與容量,而非字數,決定一部小說是長篇小說。單純線性結構的作品,比如《贖罪》,或如哈金的《等待》,雖則擁有長篇的字數,實質卻是一個中篇。麥克尤恩妙則妙矣,紅則紅矣,能否和死掉的大師們比肩,我認為還有待觀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