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資金
在途資金是一個專用名詞。
現代漢字是指楷化後的漢字[1]正楷字形,包括繁體字和簡體字。現代漢字即從甲骨文、金文[2]、籀文、篆書,至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演變而來。漢字為漢民族先民發明創製並作改進,是維繫漢族各方言區不可或缺的紐帶。現存最早可識的漢字是約公元前1300年殷商的甲骨文和稍後的金文, 再到秦朝的小篆 和隸書, 至漢魏隸書盛行,到了漢末隸書楷化為正楷,盛行於魏晉南北朝,至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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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在途資金是指消費者在辦理基金、賬戶貴金屬等業務時,在資金已扣除但份額未到賬或份額已扣減,但是資金未到賬的情況。消費者無需對此做任何操作,耐心等待份額或資金到賬即可。在途資金,其實就是還未到賬的已扣除資金,即交易尚未完成,交易完成後,資金就會到達收款方的賬戶中。
在途資金,也稱為托收未達款,也指在銀行通過對方銀行向外地付款單位或個人收取的票據。在途資金在收妥之前,是一筆占用資金,又由於通常在途時間較短,收妥後即成為存放同業存款,所以將其視同現金資產。
在途資金和在途貨幣資金的比較
在途資金和在途貨幣資金的概念有所不同,在途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同所屬單位之間和上下級之間的匯、解款項業務中,到月終時尚未到達的匯入款項,主要表現為情況不真實、不合理,具體包括虛增在途貨幣資金,如為虛列銷售收入,增加在途貨幣資金;收到存款或收到在途貨幣資金不作轉賬處理,挪作他用或貪污等。
由於在途貨幣資金屬於銀行之間劃撥款項時間差所引起,在途時間不會過長,月中發生的在途款項,可不進行賬務處理,以簡化核算手續,因此,其核算一般只在月末結賬時進行。
術語解釋
現金資產,是指商業銀行隨時可以用來應付現金需要的資產,是銀行資產業務中最富流動性的部分。包括現金和活期存款。
存放同業指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同業將非清算用途的資金通過一定程序短期存放於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市場行為。
參考文獻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搜狐,2022-03-30
- ↑ 華夏古漢字《金文》,搜狐,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