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層古生物學
地層古生物學 |
地層古生物學研究各地質時代不同生物群區系的科學。同一地質時代的生物群有其共同性,但在海洋中,因陸橋或洋流的隔離;在陸地上,因海水的隔離或地理環境不同,生物群也有差異。如早古生代的海洋有北極區、大西洋區、太平洋區、印度太平洋區;晚古生代因古地中海的隔絕,在北方有安加拉大陸及亞洲東部華夏古陸,在南方有包括非洲、南美洲、大洋洲及印度次大陸的岡達瓦納大陸等。
目錄
簡介
地層古生物學(stratigraphical paleontology)古生物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它根據化石的垂向分布,研究生物進化發展的規律。它區別於「描述古生物學」,接近「理論古生物學」。它與生物地層學是互相滲透、互相交叉的姐妹學科。以往這兩學科常混為一談,例如,1909年比利時古生物學家L·多洛在《生態古生物學》一書中建議區分純古生物學和實用地層古生物學,並稱後者為生物地層學。此後,不少學者如Л.Ш.達維塔什維利等把這兩個術語視為同義語,也即沿用多洛的建議。1948年R.C.穆爾把研究生物發展歷史的古生物學稱為地層古生物學。1955年E.尼韋爾森發表的專著《地層古生物學》,按地質時代論述生物的發展和地理分布。但其內容仍然以「實用」為主,多半是生物地層問題。自尼韋爾森以來,探討生物發展規律的理論論文與日俱增,因此認為有必要把地層古生物學與生物地層學明確區分,前者屬於古生物學範疇。後者是地層學的一部分。
評價
進化方式的研究是地層古生物學的重要課題之一。按照達爾文的理論,在地層中生物的「無數過渡的類型一定曾經存在過」,因此他提出的進化模式是「同一綱中一切生物的親緣關係常常用一株小樹來表示」。達爾文的這個理論近代被稱之為譜系漸變論。達爾文當時曾指出他的學說中的一個難點:「如果物種是從其他物種一點點地逐漸變成的,那末,為什麼我們沒有看到無數的過渡類型呢?」「雖然它們必定曾經在那裡存在過,並且可能以化石狀態在那裡埋存着。」他解釋主要原因是「地質記錄的不完整」。近年來,N.埃爾德雷奇及古爾德等學者提出異議,他們以間斷平衡論來描繪物種進化的過程,認為物種是間斷式的躍進,缺乏過渡類型是客觀事實。P.C.西爾維斯特-布拉德利(1977)根據古生物資料,綜合前兩種觀點提出第三種進化的模式,他稱之為網式物種形成。這個模式的主要過程是祖先物種在爆發式擴展到各地理區後,由於受不同的地理條件的影響而分化,形成不同的變異類型;又由於邊緣地區的雜交而成為多型種,經過多次分化,各變異類型在隔離的條件下最後形成許多新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