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對善法的欲望 對治個人私慾
培養對善法的欲望 對治個人私慾,一自個刻苦不刻苦、修行不修行,固然是內涵的境地和功夫,可是從外在也是可以看得到的,即是自個的等流習氣是什麼,也是常常會表現出來的。假如咱們對聽經聞法欠好樂、對刻苦欠好樂、對集資糧欠好樂,這必定跟佛法不相應。假如每天喜愛談天說地、議論對錯,喜愛攀緣,喜愛講無意義的話,這必定是跟人間法相應的。人間法同佛法的分水嶺、差異就在這兒。這是從咱們自個心上去判別的,而不是從外在去判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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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十分聰明、十分有才能,可是把自個的才能、聰明、資質都用在計劃自個的私慾上,也即是以自個的私慾作為終身的首要計劃方針。反過來說,自個終身的所作所為即是為了要滿意自個的願望,為了獲得自個在世俗社會的那些成果,而不是在佛法上的那些成果。這是十分不應該的,也是十分要不得的,更是咱們的大妨礙。
當然咱們並不是要着重,每一自個一定要牽強去按捺自個的願望,或者說偽裝自個沒有願望,這都起不到極好的作用,也收不到極好的作用。咱們只要逐漸培養對善法的願望,即是咱們常常所提到的善法欲,才可以對治自個的私慾,以及自個為了滿意私慾在社會上所做的種種作業而發生的煩惱。
長期以來,咱們都是忙着自個的一個小我,因而,自個的生命就會變得十分限制、十分瑣碎乃至十分無聊。假如把咱們自個生命的方向轉到佛法上去,轉到對善法的企求上去,轉到對佛法的欲求上去,咱們的企求心就會越來越廣闊,咱們的忠誠、恭順、容納、慈善等就會不斷增加。這樣的人生,是十分誇姣的、仁慈的、有意義的,也是佛法通知咱們要這樣做的。
「欲」的概念:「於所樂境,期望為性,勤依為業。 」「所樂境」即是那些自個對比好樂的境地,自個對比喜愛的境地,自個覺得這些境地可以給自個帶來利益、帶來高興的境地。它以「期望為性」,即是期望得到它、期望具有它、期望不要失去它。
而實際上,外在實力的作用是十分強大的。咱們心裡對外在的境地是沒有辦法挑選、沒辦法去決議的,心裡的力氣十分弱小。也即是說咱們只要不斷增強善法的力氣,才有這種也許和力氣來面臨外在那些雜染的境地,才可以對它認識明白。
假如內涵佛法的力氣增加不起來,必定會隨着自個的習氣走,隨着自個的好樂走。自個好樂的東西就去追逐,自個欠好樂的東西就不論不睬。咱們所好樂的是願望、是疑問,天然而然咱們所獲得的也即是疑問、即是煩惱,也即是自個生命不需求的東西,這種對自個私慾的滿意是根本煩惱之一。
對善法的企求就不一樣了,「勤依為業」,它是引發自個精進的首要依據和動力。自個對善法有企求,對佛法有企求,才會盡力去做,才會精進。假如咱們對佛法、對善法沒有企求心,不想得到它,不想具有它,精進天然無從談起。不要說精進,咱們要堅持都是很難的。咱們心裡裡面可以發起刻苦修行的心,都是很不簡單的。
只要在自個心裡十分明白,心態十分平穩,心情十分安穩的時分,咱們才可以認識到自個需求佛法。而自個在煩惱的時分,在作業、日子的時分,在與人共處的時分,咱們的身語意三業徹底都是人間法,徹底都是人間的習氣,都是在習氣傍邊打轉,都是跟着自個的習氣走,跟着習氣在學習、作業、幹事。「習氣」,用釋教的言語來講即是「習氣」;「習氣」,用社會的言語來講即是「習氣」。咱們要養成好習氣,不能養成欠好的習氣。咱們要養成好習氣,比如說喜愛念經、打坐、看經、做好事、說好話……諸如此類,即是極好的善法等流、習氣,極好的習氣。假如不是這些,那麼即是人間的習氣和習氣。
一自個刻苦不刻苦、修行不修行,固然是內涵的境地和功夫,可是從外在也是可以看得到的,即是自個的等流習氣是什麼,也是常常會表現出來的。假如咱們對聽經聞法欠好樂、對刻苦欠好樂、對集資糧欠好樂,這必定跟佛法不相應。假如每天喜愛談天說地、議論對錯,喜愛攀緣,喜愛講無意義的話,這必定是跟人間法相應的。人間法同佛法的分水嶺、差異就在這兒。這是從咱們自個心上去判別的,而不是從外在去判別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