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遗址
塔山遗址是浙江省象山县境内的一处考古遗址,位于丹东街道塔山东南坡,面积3万平方米。发掘显示,遗址早期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属于商周时期,主要遗存时间跨度从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500年。其中,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具备河姆渡文化和马家浜文化[1]的特征,中期与崧泽文化相近,晚期与良渚文化相近,商周时期文化形态则有马桥文化的特征。塔山遗址将学界对河姆渡文化分布的认知拓展到象山港,其体现的河姆渡文化和马家浜文化融合的特征在浙江省内较为罕见。2013年3月,塔山遗址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目录
发现与发掘
塔山遗址发现于1987年年底。当时,象山中学学生励江一在塔山脚下一处工地旁发现带花纹的陶片,这些碎陶片可以拼接成一个陶罐。随后,励江一的指导教师胡朝胜将此事报告给象山县文管会办公室。1988年1月28日,文管会工作人员在此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存,并定名为塔山遗址。1989年4月,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塔山遗址展开调查和试掘,发现遗址面积约15000平方米,同时确定遗址年代为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
1990年,由于计划建设广播电视差转台,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对塔山遗址展开抢救性发掘。此次发掘从1990年9月进行至12月,发掘面积460平方米,发现灰坑、房址和柱洞。在发掘柱洞的同时,发现多座竖穴土坑墓,墓圹及尸骨保存较为完整,出土陶器和玉器等随葬品。发掘成果于1991年公布,受到史学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1993年3月至6月,为进一步获得遗址的信息,特别是墓葬群的信息,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塔山遗址进行了第二期发掘。此次发掘在第一期发掘基础上向西、南方向扩大,发掘总面积250平方米,进一步揭示了墓葬的分布情况。
进入21世纪初,由于城市范围扩大,遗址上方的塔山路亟待扩建。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对塔山遗址进行第三期发掘。此次发掘地点位于20世纪90年代发掘区西南80米,面积1000平方米,发掘遗迹包括建筑、墓葬、灰坑、水井等[2],出土文物除新石器时代陶器、玉器外,还出土商周青铜箭镞、原始瓷等器物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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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良渚文化的前身—马家浜文化与崧泽文化,360个人图书馆,2018-5-2
- ↑ 塔山遗址新发现,中国收藏网,200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