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法學院
復旦大學法學院初創於1929年(法律系),是復旦大學[1]下屬院系之一。在九十餘年的輝煌歷史中,法學家群星璀璨,王寵惠、張志讓、梅汝璈、楊兆龍等著名法學家都曾在復旦執教。幾經改組與調整,1981年恢復法律學專業,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正式組建單一學科的法學院,如今復旦法學院已經發展成為華東地區、乃至全國重要的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和科研重鎮,為中國司法界培養了大批高層次、複合型、實踐型人才。2015年12月,復旦大學法學院加入了新絲路法學院聯盟。
法學院成立後,各項事業快速發展,現已建成完整的本科—碩士—博士人才培養體系,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資格, 已設國際法、民商法、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和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等七個二級學科博士點,設立一級學科碩士點(已設除軍事法學外的其他九個二級學科碩士點), 建有法學博士後流動站,自2000年起開展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研究生培養;學院法學一級學科2012年入選上海市一流學科(上海市重點學科),獲批設立「複合型」和「涉外型」等兩個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和兩個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
目錄
學校簡介
復旦大學法學院位於復旦大學江灣校區,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2010年新增,2011年獲得教育部備案);設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007);民商法學科被列入上海市重點學科建設計劃(2007)。
2015年12月13日,復旦大學法學院加入了新絲路法學院聯盟。
專業設置
復旦大學法學院現有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和國際法學等九個學科組和民商法研究中心、國際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國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較法與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與東亞國家研究中心、訴訟法研究中心等八個學術研究中心。2003年與2005年先後獲批設立國際法學、民商法學博士點;2007年,經國家人事部批准設立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同年,民商法學科被列入上海市重點學科建設計劃。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2011〕8號文件《關於下達2010年審核增列的博士和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名單的通知》,我校自行審核申報的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已獲準備案。
此外,復旦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復旦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復旦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和復旦大學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中心等校級研究機構掛靠法學院管理。2000年至今,我院教師共累計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20項,教育部、司法部、上海市等省部級項目30餘項,出版專著、教材200餘部,在核心刊物發表學術論文800餘篇。
視頻
復旦大學法學院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每日一校】復旦大學 ,搜狐,2017-09-19
- ↑ 3項未通過!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正式公布,搜狐,2018-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