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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含夷[1] 畢業院校,聖母大學,斯坦福大學美國漢學家,1952年生於賓夕法尼亞,芝加哥大學教授,中國文化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1952年生。1970年考入University of Notre Dame,以宗教學為專業。1974年大學畢業以後,到台灣留學三年,隨愛新覺羅?毓鋆學習漢語和魏晉玄學。1977年回國以後,考入Stanford University東亞系,師從倪德衛(David S.Nivison)。1980年獲碩士學位。1983年,獲博士學位,博士論文題目為「《周易》的編纂」。1985年受聘為芝加哥大學東亞系助教授。1997年晉升為「顧立雅(Greel)中國古代史講座教授」。研究範圍:中國上古文化史、古文字學、經學、《周易》。主要著作:《西周史料:銅器銘文》(1991),《易經:馬王堆帛書易經第一英文翻譯》(1996),《孔子之前:中國經典的創造研究》(1997),《溫故知新錄:商周文化史管見》(1997),《古史異觀》(2005),《重寫中國古代文獻》(2006),編輯《中國古代新史料:閱讀銘文與寫本的指南》(1997),與魯惟一(Michael Loewe)合編《劍橋中國古代史》(1999)。 夏含夷教授在甲骨文、金文研究以及商、周歷史和文化史的研究上有着廣泛的影響。芝加哥大學東亞系也因此成為中國古代歷史及文化史領域的研究重鎮。上述著作中,最有影響的當推英國劍橋大學的魯惟一教授(Michael Loewe)和他共同主編的《劍橋先秦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 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一書。該書大量採用最新的考古材料和科研成果,就夏、商、周三代的關係提出了並行發展說:「夏、商、周並不是中國傳說和早期文獻中所認可的那種前後承襲的關係,而是早期並存的三個朝代。」雖然這一觀點最早張光直先生在《中國青銅時代》一書中就已經先行闡明:「夏商周又是三個政治集團,或稱三個國家。這三個國家之間的關係是平行的:在夏商周三代中夏商周三個國可能都是同時存在的,只是其間的勢力消長各代不同便是了」。

夏含夷
出生 1952年
賓夕法尼亞州賽維克立鎮
職業 漢學家,教授
知名於 晉升為顧立雅(Creel)中國古史名譽教授。
知名作品劍橋中國古代史
易經:馬王堆帛書易經第一英文翻譯
溫故知新錄:商周文化史管見

目錄

生平

1952年生於賓夕法尼亞州賽維克立鎮(Sewickley)。

1970年進入聖母大學(University of Notre Dame),以宗教學為專業。

1974年畢業以後,曾在台灣留學三年,隨愛新覺羅‧毓鋆學習三玄。

回國以後,進入斯坦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東亞語文系,1980年獲碩士學位,1983年獲博士學位,博士論文題目為"《周易》的編纂"。

1985年受聘為芝加歌大學東亞語文系助教授,之後一直在芝加哥大學作教,1997年晉升為顧立雅(Creel)中國古史名譽教授。

研究範圍

中國上古文化史、古文字學、經學、《周易》。

主要著作

《西周史料:銅器銘文》(1991),《易經:馬王堆帛書易經第一英文翻譯》(1996),《孔子之前:中國經典的創造研究》(1997),《溫故知新錄:商周文化史管見》(台北:稻禾出版社,1997),《古史異觀》(2005),《重寫中國古代文獻》(2006),編輯《中國古代新史料:閱讀銘文與寫本的指南》(1997),與魯惟一(Michael Loewe)合編《劍橋中國古代史》(1999)。

夏含夷教授在簡帛研究中心作學術報告

與聞[搜索該作者其他文章] 2017年3月12日下午,應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邀請,美國芝加哥大學東亞語言與文明系夏含夷(Edward L. SHAUGHNESSY)教授在武漢大學歷史學院報告廳作學術報告,題目是「書於竹帛:西方漢學簡帛學研究概要」。 夏含夷教授把西方漢學簡帛學研究史分為三個階段加以介紹。第一階段以斯坦因、斯文赫定所發現的西北簡牘為關注對象,研究者以沙畹、伯希和、孔好古、馬伯樂等為代表。第二階段的研究仍以西北簡牘為主要對象,但是開始關注其他地區的簡帛發現,如長沙子彈庫帛書,這一階段的研究以魯惟一、何四維、巴納等學者為代表。第三階段適逢中國簡帛出土井噴的時代,簡帛出土地域廣,跨越時代長,內容涉及學術領域多,研究者和研究成果都倍蓰前代,夏教授選擇艾蘭葉山夏德安馬克顧史考柯馬丁等十位學者加以介紹。夏教授對西方簡帛學的介紹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包括了對汲冢竹書的研究,這方面以倪德衛、吉德煒、夏含夷等學者為代表。 夏含夷教授的報告內容豐富,圖文並茂,兼顧學術及八卦,引起聽衆極大的興趣。報告結束後,與會者就西方簡帛學者的學術背景和學術方法等問題和夏含夷教授進行了交流和討論。出席報告會的有簡帛研究中心陳偉、李天虹、劉國勝、宋華強、何有祖、魯家亮、李靜、武致知(Rens Krijgsman)等老師和多名博士、碩士研究生,以及正在中心訪學的華東政法大學王捷教授和哥倫比亞大學馬碩博士。

夏含夷教授及其商周金文研究介紹  

夏含夷教授的西周金文研究主要論文,按照發表先後時間順序,依此有:1985,The Date the Duo You Ding and its Significance(《測定多友鼎的年代》)。1987,《從駒父盨蓋銘文談周王朝與南淮夷的關係》。1990,《簡論保卣的作者問題》、《此鼎銘文與西周晚期年代考》、Western Zhou Civilization :A Review Article。1996,《西周之衰微》。1997,《燕國銅器祖考稱號與周人諡法的起源》。1998,《西周朝代的絕對年代》。1999,《父不父、子不子:試論西周中期詢簋和師酉簋的斷代》、Western Zhou Bronze Vessels。2001,The Jin Hou Su bells Inscription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the Chronology of Early China(《晉侯的世系及其對中國古代紀年的意義》)。2003,《上博新獲大祝追鼎對西周斷代研究的意義》、《四十二年、四十三年兩件吳來鼎的年代》等。主要的研究專著有兩部,一部是1991年出版的Sources of Western Zhou History(《西周史料:銅器銘文》)。另一部是1997年出版的New Sources of Early Chinese History;An Introduction to the Reading of Inscriptions and Manuscripts(《中國古代新史料:閱讀銘文與寫本介紹》)。還有就是他和魯惟一教授主編的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 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劍橋中國先秦史》)一書。 根據他自己在《古史異觀》一書的自序中的自述可知:他是1980年開始向倪德衛學習商周金文的。1983年,他取得博士學位後全身心開始了商周金文研究:「由西周銅器銘文開始,用了好幾年時間專門研究與銅器有關的各種問題,到了1991年出版了《西周史料》一書,對銅器,特別是銅器銘文作了綜合的介紹」。 這些論文核心點卻一直是圍繞着西周銅器斷代而來的。其中,他最著名的觀點是他肯定並支持《竹書紀年》中的「厲王在位十二年」說。

二、夏含夷教授研究金文的主要操作方法

夏含夷教授曾經認為,銅器銘文並不是第一手的資料,他認為的第一手資料在朝廷的文件檔案里,而第二手資料則是受命者受到得命冊,銅器銘文則是第三手資料。 在對西周諸王進行斷代研究時,他先後提出了諸多操作方法。這些操作方法反映了他的銅器斷代的標準和尺度。我在此總結五點如下: 首先,他在《西周王朝的絕對年代》一文中提出了兩個操作方法,即:「第一,具有完整曆日的銅器斷代的相對性優先於其他絕對性」。「第二,為儘量避免銘文曆日分析中出現多種可能性,我主張以這些曆日資料重構的年表應該得到其他形式歷史資料的佐證」。這是他的兩個核心操作方法。 其次,他在《此鼎銘文與西周晚期年代考》一文中又提出了他的平等價值說,可以稱之為第三個操作方法。即:「史學家對西周年代的研究方法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類:最普遍的方法是先假定武王克商之年,然後填入此年與公元前842年之間各王在位的年數。另外一種是以公元前842年為基點向上推算。據我看,這兩種方法應該有平等的學術價值。」 第三,夏氏觀點的混亂乃是由於他戀戀不捨的、由他的導師創建的所謂西周王朝推行的「雙元歷」說,這是他的第四個操作方法。因此,在《此鼎銘文與西周晚期年代考》一文中,他也特別闡明「更重要的是,也證明西周時代的周王在位期間可以含有兩種不同的年曆」。 最後,他在《燕國銅器祖考稱號與周人諡法的起源》一文中又提出了他的第五個操作方法。即:「西周早期的銅器銘文主要利用天干廟號來稱呼祖考,西周中期諡法的稱號才開始利用」。 在上述基礎上,夏含夷把上述五個斷代標準和操作方法應用到厲王在位時間的斷代研究中,正式提出了他的「厲王在位十二年」說。

夏含夷教授「厲王在位十二年」說的提出

大家知道,《史記•周本紀》中對於厲王在位時間的記載是三十七年!出現如此之大的差距,明顯超出了國內外先秦史學界可以接受的在位時間誤差範圍。他的理由是如下四點:

理由之一:平均值說。 他主張:我們清楚厲王之子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如果在共和行政的十年前厲王在位三十七年,這兩代統治合起來就是九十七年,這個數字不但遠遠長於整個中國王朝史上王和皇帝平均每代約二十五年的數字,而且事實上,只有清代的乾隆、嘉慶合起來在位八十五年能與之相應。既然已知宣王在位的時間很長,我們能想到厲王的在位時間要短於平均值。

理由之二:王子年齡說。 他主張:傳統上公認當厲王逃跑時,他的兒子才只有幾歲。在公元前827年厲王死後繼位的宣王,可能不會生於公元前845年以前。要承認厲王在位三十七年,我們得假設在他有繼承人之前,他已經在位三十五年了。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理由之三:夷王在位結束期說。 我們知道厲王流彘是公元前842年,而這一年正好是衛里侯十三年,而他是公元前854年即位的。他父親衛頃侯在位是公元前866年到公元前855年。根據《衛康叔世家》的記載,頃侯和夷王時期重合。因為夷王不會早於公元前866年結束,所以厲王也不可能從公元前865年開始即位。可見厲王在位時間不會超過二十四年。

理由之四:齊獻公卒年說。 根據《齊太公世家》記載,齊武公在位元年為公元前850年,他的父親獻公死於厲王三年,而《史記》記載他死時為公元前851年,這一年根據《竹書紀年》記載為厲王三年。於是,厲王元年當為公元前853年,到他流亡前在位十二年。

基於上述理由,夏含夷教授最後得出結論是:「厲王僅在位十二年」。

四、夏含夷教授「厲王在位十二年」說質疑

儘管夏含夷教授的「厲王在位十二年」說有諸多證據支持,但是依然還有不少反例證據他根本無法迴避和難以解釋,因此也就暗示着他的此說尚有若干不成熟之處。在此,我們提出來請他加以考慮和改進。

質疑理由一:傳統文獻記載的可靠性。 《史記·周本紀》中明確記載了「厲王即位三十年」。而後又出現了「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的記載。至少到這裡是很明確的點出了厲王在位「三十四年」。接着更點明了此事之後的「三年,乃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因此,厲王的在位時間十分清楚是三十七年。

質疑理由二:諸侯國年代記載的相互印證性。 根據《史記》的記載,有四個諸侯國年代記載,在周宣王的即位時間上可以形成相互印證。即: 1、《魯周公世家》: 「真公十四年,周厲王無道,出奔彘,共和行政。二十九年,周宣王即位。」 2、《宋微子世家》: 「厘公十七年,周厲王出奔彘。二十八年,厘公卒,子惠公覵立,惠公四年,周宣王即位。」 3、《齊太公世家》: 「武公九年,周厲王出奔居彘。十年,王室亂,大臣行政號曰共和。二十四年,周宣王立。」 4、《晉世家》: 「靖侯十七年,周厲王迷惑暴虐,國人作亂,厲王出奔於彘,大臣行政故曰共和。十八年靖侯卒,子厘侯司徒立。厘侯十四年,周宣王初立。」 也就是說;周宣王元年等於魯真公二十九年,等於宋惠公四年,等於齊武公二十四年,等於晉厘侯十四年。滿足上述四個時間條件的只有公元前八二八年。 再看對周厲王出奔之年的記載,也有四個諸侯國年代記載,在周厲王的出奔時間上可以形成相互印證。即: 1、《管蔡世家》:侯之時,周厲王失國。」 2、《楚世家》: 「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亂,攻厲王。厲王出奔彘。」 3、《曹叔世家》: 「夷伯喜二十三年,厲王奔彘。」 4、《陳杞世家》: 「幽公十二年,周厲王奔於彘。」 也就是說;周宣王出奔之等於蔡武侯年代,等於楚熊勇六年,等於曹夷伯二十三年,等於陳幽公十二年。滿足上述四個時間條件的只有公元前八四一年。理由三:銅器斷代的可靠性。 著名的《鬲攸從鼎》銘文記載「唯卅又一年三月初吉壬辰,王在周康宮」,這裡的三十一年,根據郭老在《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中的分期和考證,顯然也只能是指厲王三十一年。如果這是孤證的話,那麼我們再看1978年9月出土在陝西歧山縣出土的《伯見父盨》銘文的記載:「唯卅又三年八月即死辛卯,王在成周」,這裡出現的三十三年,該考古發掘報告解釋為:「觀其形制、銘文,當屬厲王時器」。據《晉侯蘇鍾》銘文記載:「唯王三十又三年」,則厲王在位時間顯然肯定超過三十三年。又據《膳夫山鼎》銘文記載:「惟三十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可見厲王在位時間至少是三十七年。可證《周本紀》載厲王三十七年奔彘說應該是可以信從的。以上諸多質疑理由,我們主張:夏含夷教授的西周王朝時期的「厲王在位十二年」說不能成立。

視頻

夏含夷討論中國的重生:芝加哥大學和古代中國的考古發現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