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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图片来自tvbs

夜市为主要于夜间做买卖的市场,可能贩售饮食、服饰、杂货,亦或游戏等,和生活息息相关。夜市常是热带、亚热带国家的重要观光景点;在香港台湾东南亚等地是庶民生活文化的重要代表之一。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列出“台湾比其他地方更好的10件事”之一为台湾的夜市。台湾观光局统计来台旅客中有超过70%的人把夜市列入行程中,台北市市场处亦制《台北市夜市导览手册》[1]

目录

历史

中国

上古至以前,市场的营业时间受到政府严格的规定,每天早晚随著官吏的管制而开闭《长安志》卷八:崇仁坊“一街辐辏,遂倾两市,尽夜喧呼,灯火不绝。并逐渐发展到洛阳开封扬州等大城市,有时也见于海边。

日本

在大都会或是特殊风景观光地,也有许多摆摊,形成夜市,但最著名的是庙会,庙会会带来大量人潮去庙里祭拜,渐渐形成一种流动夜市,但随著庙会结束,夜市也跟著结束。所以庙会夜市会随著每年庙会活动而聚集的。

夜市的形成

  • 由原来的菜市场逐渐形成,一般市场到中午结束(早市),但店家为延伸不退的人潮,将已不做生意的店铺转租给夜市业者。
  • 将已不做生意的店铺转租给下午市场(黄昏市场),再转租给人潮不退的夜市业。
  • 上班族与学生流量大的区域,年轻族群是大多消费群,既可休憩又可吃喝、购物。
  • 购物价金较商店低的摊位聚合,久之自然形成夜市。
  • 商店街的骑楼摊位出租,或街道摊贩流动聚合所形成。
  • 南方朔则认为夜市是一种乡愁:“尽管夜市的乡愁很美,但那毕竟是记忆中的世界。在真实的世界里,我们知道它毕竟是古代的小型消费模式,它应随著社会的演变而被转型掉”。

种类

依照营业时间区分,夜市一般分为两大类,后可再细分:

  • 定点夜市(每日营业的夜市,地点固定)
  • 商圈夜市:多为既有商圈延长营业至深夜,商家多有自家或承租店面,亦会吸引摊贩会在路边开张营业。好处是有助于当地商业蓬勃发展,缺点是环境较为脏乱。由于在都会区商业兴盛、空地寻觅不易,常是商圈夜市。
  • 观光夜市:若商圈夜市经过当地政府设计规划,并配合当地特色吸引游客,即称为观光夜市。有些观光夜市经营方式与商圈夜市无异(例如位于台北市饶河街夜市),衹是加强整洁及美化;但亦有部分兴建集合式商场,由商家各自承租店面,可改善商圈夜市脏乱现象(例如位于台南市小北夜市)。
  • 流动夜市:只在特定日期(一般为每星期1~2次)营业的夜市,由于参与的商家在其他日期会集体移动至其他特定地点营业,有如一个流动于临近各地的夜市,故以此称之。一般常见于乡间或都市边缘的大型空地上,平时可能作为停车场。商家全部为摊贩形态,傍晚时到达场地,午夜过后全部撤除。此类型夜市好处是便于清扫及停车,及新鲜感较大(因每次摊贩不尽相同),缺点是可能影响临近住家安宁。

提供服务

夜市多在民众下班时间后营业,所以除了日常用品外,亦供应饮食、游戏等:

  • 服饰:贩卖男女衣服、鞋子
  • 杂货:贩卖五金、日常用品。
  • 美食:贩卖饮食,以及许多地方小吃
  • 3C产品:笔电、电脑、手机和平板等资讯类周边商品、小型家电和其它扩充产品、手机门号申请等3C产品或服务,亦逐渐在台湾的各夜市设摊。
  • 游戏:经营一些简单游戏,例如弹珠台射飞镖麻将、套圈圈、篮球机、碰碰车等,或是贩卖拼图、游戏软体等,近代更出现夹娃娃机
  • 书籍:专辑或各种DVD、录音带
  • 命相:点痣、算命推拿
  • 杂技戏法,又称腥棚,观看畸人怪物,例如三条腿的姑娘连体人等。

多数台湾夜市皆同时具备以上多种商品,使得夜市成为庶民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夜生活另一选择。[2]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随著改革开放成长,中国大陆食品安全相关的议题跃上台面。于2003年中国大陆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政府部门,经过近几年的改组后,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其他相关部门综合协调。但是似乎相关法规许多小业者不熟知。

同时市面标示绿色、有机食品或无污染食品等的产品并未得到相关机构认可为厂商自主宣传。一项由世界银行对于中国蔬果产业是否遵循食品安全要求的研究显示,虽然中国食品安全近年已不断改进,但情况远非令人满意,“许多国际标准尚未得到执行,而现行许多国际标准不能达到要求。监督能力不足,且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监测薄弱。”近年来,也发生许多令人遗憾的食品安全事件。

2019年一种空前加强严格版的末端管理法规出台,《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先以北京试点作为推向全国的前奏,此为一种向下细化法规,对于食品大厂等已经有诸多监管机制,但市区无数小餐馆和小店处于较松散自主型态,此法规补上此一漏洞。基本上将小型或单人经营的食品业态分四类管束,但不论哪类都须先有营业执照之后再申办第二证件:

  • 小作坊 - 微小型食品工厂,需通过审查取得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证,能生产食品采正面清单制未在清单上的食品类项禁止生产,且产品都须为为预包装食品,包装袋上厂家资料和成分表等标注比照食品大厂规范。
  • 小餐饮店 - 法定理论面积6㎡以上但有众多最小厨区面积规定专有凉菜间、消毒间等,要合规则至少要40㎡店面,需通过审查食品餐饮许可证,众多新修卫生法规趋严。
  • 小食杂店 - 经营面积小于60㎡的食品贩售店,只能贩售包装食品不得现场有任何烹饪加工行为,所以无须食品业许可证只需办小食杂店备案卡,采备案登记即可,但被查缉有烹饪行为将重罚。
  • 食品摊贩 - 无场所的路边摊办食摊备案卡即可,但有食品负面清单制,禁止制作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散装酒、保健品等众多表列项被禁。

在中国大陆经营食品行业者需注意日渐趋严的管理法规态势,即使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餐饮许可证两证者,在餐饮许可证到期须换证时会被要求适用新的法规,若不通过标准可能无法续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