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抗議書
大抗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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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抗议书》(英语:Grand Remonstrance),又稱《大諫章》,是英国内战前夕英格兰议会向国王查理一世表达不满的文件,由克伦威尔等人草拟,共204条。于1641年11月22日在下议院通过,同年12月1日递交国王。大抗议书的发表也是导致英国内战爆发的原因之一。
目录
背景
斯图亚特王朝后期,议会与国王之间的冲突日益激烈。1628年,英格兰议会通过《权利请愿书》,争取自由和权利。国王查理一世虽然批准了这一文件,却无意执行,次年更是强行解散议会,英国开始陷入无议会状态。1634年,查理一世强行征税,恢复早已不征的“茶税”,群众认为这是违背《权利请愿书》的非法行为,国王对此判反对征税的新贵族有罪。1640年,苏格兰人民起义,英国局势危急,查理一世为筹集军费,不得不重新召开议会,史称长期议会。长期议会以限制王权为资助国王军队平定叛乱的先决条件。次年,长期议会经过表决,通过了该抗议书。
议员的反应
起草《大抗议书》的过程并不是顺利的。下议院议员的意见存在很大分歧。下议院分成了反对该抗议书起草的保守派和赞成起草的激进派。
保守派
保守派反对起草的原因有二:其一,1641年9月,国王的军队与叛乱的苏格兰军队缔结了和约,国王的威信得到了一定的升高。一部分议员因此开始对国王寄予希望,采取温和态度。其二,《大抗议书》对贵族的权利也作出了一定的限制,这导致一部分担心自己权益受损的贵族持反对意见。
激进派
以克伦威尔、皮姆为首的议员坚持议会应有的权利。在表决当天,克伦威尔宣称:
如果今天我们否决了《大抗议书》,明天我就卖掉一切财产,离开英国,我不想再看到英国。我知道还有许多诚实的人也将这么做……[1]
最终结果
在克伦威尔等议员的游说下,激进派以微弱优势获得胜利,《大抗议书》得以通过。
影响
查理一世拒绝接受该抗议书,并且决定对长期议会实行制裁。1642年1月4日,查理一世率领武装力量试图逮捕五位激进派议员,但遭到失败。随后,查理与部分保守派议员逃往北方,来到保王党势力较强的英格兰西北部备战。同年8月22日,英国内战正式爆发。革命以国王的失败告终。该抗议书的主要内容在后来签订的《权利法案》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參考文獻
- ↑ François Pierre Guillaume Guizot. 1640年英国革命史.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11. ISBN 978-7-5426-3346-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