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入选“2022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单位公示名单。
2022年5月,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和苑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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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红桥分局揭露近期电诈案件套路 警惕冒充“公检法”“政府人员”诈骗
冒充“公检法”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案件近期屡有发生,使群众利益蒙受损失。昨天,公安红桥分局围绕近期侦办的电诈案件,揭露此类诈骗案件的套路,提示广大市民尤其是老人提高警惕,多加防范,保护好“钱袋子”。
冒充警方诈骗老人70多万元
近日,家住红桥区的刘奶奶报警称,她接到一个自称是外省市警方的电话。对方称刘奶奶涉及诈骗案件,需要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不至于参与这起犯罪,要求她将银行卡号码告诉对方,并向对方转账。
刘奶奶听信了对方的话,遂把银行卡里的40余万元转到诈骗分子提供的账户内。转账成功后,对方经询问得知刘奶奶还有定期存款。随后在对方的进一步要求下,刘奶奶又来到银行,把名下的5年期定期存款转为活期,然后把钱款全部转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内。刘奶奶被骗共计70余万元。
案发后,公安红桥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立即开展调查,发现黄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在山东省青岛市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某对实施电信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冒充“公检法”诈骗是指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以被害人涉嫌犯罪为由,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布虚假的“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1]文件,使被害人陷入恐慌,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是将钱转入指定“安全账户”以“自证清白”,进而实施诈骗。在此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采取电话、短信或即时通讯工具处理案件,凡是通过网站或是手机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标记的通缉令、警官证等都是骗子的手段。公检法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账操作。个人银行卡及账户的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
近日,家住红桥区的张大爷接到一个语音通话,对方自称是某市扶贫办的工作人员,称张大爷家符合扶贫条件,承诺给予张大爷2万元扶贫款。
之后,“工作人员”便给张大爷发来一个表格,要求其填写个人信息。张大爷因为岁数较大,不会使用手机填表,便把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告知对方,让对方代为填写。随后,“工作人员”称要核实张大爷的身份,并告知张大爷让其老伴一起进行操作,可以多发放一些扶贫款。于是,张大爷的老伴赵奶奶在对方的指导下使用自己的手机进行了刷脸、眨眼等一系列操作,最后赵奶奶的手机[2]被恢复了出厂设置。直到此时,张大爷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去银行查询后发现赵奶奶名下银行卡内1万余元已被转出,遂选择报警。目前,红桥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这起电信诈骗案件,争取尽快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
警方提示,遇到自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请不要轻易相信,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在社交软件上遇到自称“公职人员”的人申请添加好友时,也不要轻易添加,需谨慎核实。切勿盲目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切勿向陌生账户汇款,对于异常的资金汇出要求,一定要提高警惕。
参考文献
- ↑ 法律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搜狐,2023-05-04
- ↑ 手机里的智能健康 ,搜狐,2019-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