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天津市北辰区审计局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天津市北辰区审计局,是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我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1]、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拟订审计政策、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2]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和我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属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本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我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开展电子数据审计。

(十)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