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區司法局
主要職責
(一)承辦需要由區政府發布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法律審核工作。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1]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調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提出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辦申請區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三)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促進法治建設。統籌監督協調指導調解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所建設。
(四)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五)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區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聯繫區政府法律顧問。
(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培訓工作。
(七)承擔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指導督促本系統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協調本系統對全區招商引資工作提供法律[2]服務支持保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參考文獻
- ↑ 執法、司法、守法意思不一樣,弄清楚後才能更好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搜狐,2022-11-28
- ↑ 法律類前景最好的十大專業,高三網,2018-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