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承办需要由区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1]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统筹监督协调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
(七)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督促本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协调本系统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2]服务支持保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参考文献
- ↑ 执法、司法、守法意思不一样,弄清楚后才能更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搜狐,2022-11-28
- ↑ 法律类前景最好的十大专业,高三网,2018-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