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是被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撤销的工作部门。相关视频查看全部2019年1月,《天津市滨海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区司法局的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法制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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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困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创新基层综合执法模式
相互扯皮、执法力量头重脚轻、有权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无权管⋯⋯这些行政执法,尤其是城管执法[1]困局,在中国各省市虽然程度不同,但都难以脱身。
2014年8月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18个街镇综合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相对集中行使13大类近300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实现了街镇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全部”。这是继行政许可“一份清单管边界”、“一颗印章管审批”,组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现“一个部门管市场”之后,天津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又一项创新举措,为行政执法困局提供了破解之道。
创建新模式
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现阶段行政执法特别是基层执法还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
2014年8月7日,天津滨海新区塘沽街综合执法大队挂牌成立
有专家指出,目前中国行政执法仍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权力边界不清,导致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给企业、群众增加负担,还引发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慢作为,形成管理真空和执法空白。二是执法部门缺少协调配合,难以形成合力。受编制、经费等制约,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分布不合理,无法满足监管实际需要。有的部门“有头无脚,看见问题管不了”,有的部门“有脚无头,看见问题不便管”,导致执法沉不到底、管不到边。三是街乡镇作为区级政府派出机关和基层政府,承担着大量属地管理职责,但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使得街镇政府无法发挥应有职能,难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作为中国重点开发开放区域的天津滨海新区,经过6年试点后,在18个街镇成立综合执法大队,率先推行执法改革。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表示,实施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下沉执法重心,缩短执法半径,强化执法监督,能够有效解决“多头执法、相互推诿,执法空白、沉不到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为确保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天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对街道(乡、镇)综合执法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执法主体和权限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机制、监督机制等,并修订了《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律[2]依据。
参考文献
- ↑ 执法、司法、守法意思不一样,弄清楚后才能更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搜狐,2022-11-28
- ↑ 法律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搜狐,202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