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商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本系统、本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发展商贸业、工业和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商贸流通业的运行监测,依据国家和市政府法律法规,组织推动内贸消费品市场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加快重点商贸项目、特色街建设,推进商业发展。
(四)负责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动全区社区[1]商业中心、菜市场、早餐网点等便民服务业的发展;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全区老字号的发展。
(五)负责全区对外经贸工作的统一管理、宏观调控、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区进出口总额实行检测与管理。
(六)负责落实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外贸出口考核指标;研究制定本区出口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协调管理本区外贸进出口、直接利用外资等外经贸指标的统计工作,并定期分析上报。
(七)指导和管理本区在境内外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及其它经贸交流活动。
(八)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九)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工作。
(十)负责全区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考核,加强对各单位节能降耗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推进各行业节能设施的更新改造和节能产品技术利用。
(十一)负责电子商务和商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电子商务[2]发展。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下达年度工作目标,督促、检查、考核各亿元楼宇阶段性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全区楼宇经济情况收集、整理、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各类楼宇招商推介活动。
(十三)负责商务对外宣传工作;指导相关商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性公文的起草工作、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档案、保密、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值守应急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组织宣传科(纪检监察科)负责所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信访、统战等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及行风政风建设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机关财务收支和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工资及个人所得税、医保、公积金核发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所属单位做好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培训及内部审计工作。
(四)商贸管理科负责全区重点商贸服务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商贸节庆活动;负责本区酒家酒店及其他服务业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商贸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和工商管理培训;负责规范市场流通秩序,推动商贸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全区老字号商贸企业发展;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规范零售促销行为;指导区商业联合会工作。
(五)市场科负责编制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综合、市场运行监测;负责推动全区重点商贸项目、特色街建设发展;负责酒类经营企业的备案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六)工业科编制全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掌握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状况并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及行业、产品结构调整;推广工业信息化应用、改造、管理工程;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改革及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组织工业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及培训;指导区工业企业协会开展工作。
(七)外经贸科制订全区吸引、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工作的推动;负责本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享受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组织外资引进招商、洽谈工作;协调管理全区外贸进出口、服务外包行业、外经指标的统计和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本区境外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工作。
(八)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科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分析和运行效果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九)节能监察科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引导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领域发展;承担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楼宇经济科(招商科)贯彻执行市、区有关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制订全区楼宇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情况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楼宇经济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指导、检查、考核工作;推动、组织、实施楼宇招商工作。
(十一)企业管理科负责系统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协调、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网点出售、转让、拍卖的审批工作;负责对系统国有、集体、国有参股企业管理者、财会人员的定期培训工作;做好国有参股企业及未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保值增值工作。
参考文献
- ↑ 浅谈社区教育 ,行知部落,2020-09-22
- ↑ 电子商务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怎么样,大学生必备网,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