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紅橋區金融工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區委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研究擬訂促進金融產業發展的工作計劃和措施,組織引進金融、新型金額及金融服務機構。
(三)協助做好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組織的日常管理,承擔相應的風險處置。
(四)負責防範和化解本區金融風險,做好風險監測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處置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規範金融秩序。組織、協調、推動防範和化解非法集資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金融信用環境建設。
(六)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為駐區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做好服務[1]和信息交流工作,為金融機構規範發展提供支持與幫助。
(七)負責落實國家及本市企業改制上市政策,推動本區企業掛牌上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和服務工作。
(八)加強金融知識宣傳,增強消費者[2]自我保護能力,督促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金融機構加強信息披露和消費者風險提示。
(九)協調駐區金融機構為區域經濟發展服務,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台,為主導產業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持。
(十)組織開展駐區金融業對外合作與交流,推進本領域招商引資,配合推動金融聚集區建設。
(十一)在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職能轉變。
參考文獻
- ↑ 職場人生 || 服務是什麼?什麼叫服務到位? ,搜狐,2019-09-30
- ↑ 2023年消費者行為5大新趨勢發布 | 行業報告 ,搜狐,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