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获评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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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办实事 |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会签协作配合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推进自然资源[1]领域执法查处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提升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水平,6月17日上午,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意见》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敬超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付军共同签署。
赵志辉检察长指出,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司法机关共同的责任。此次机制的建立,使涉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执行、行政争议化解、公益诉讼协作等方面更有章可循,对于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两家要继续深化合作共识,坚持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目的的一致性,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土地资源保护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注重在沟通中开展监督,在沟通中促进工作,在土地资源领域形成强大合力。
郑向宏局长对检察机关对土地执法[2]部门一直以来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区检察院与自然资源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对切实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问题,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会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的各项机制开展工作,不断深化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确保《意见》发挥作用和实效,共同保护好宝坻区的土地资源。
参考文献
- ↑ 收藏! 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定位 ,搜狐,2023-02-07
- ↑ 执法、司法、守法意思不一样,弄清楚后才能更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搜狐,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