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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特會議是羅馬天主教第十九次的大公會議(1545~63),主要是針對更正教的改教運動而召開,因此凡是更正教質疑天主教教義及生活的,天特會議都一一作答,此為天特會議一方面的目標,即厘定教義;它也有更積極的功能,即整頓法規。前者較後者收效為着。

天主教的全稱為「羅馬天主教會[1]」,亦稱「羅馬公教」,簡稱「公教」,以前也曾音譯為「加特力教」。天主教、東正教與新教[2]並列為基督教三大派別,我國學術界通常把它們合稱為「基督宗教」。

目錄

簡介

原來在十六世紀中葉,改教運動既如星火燎原,基督教世界的分裂看似無法避免,加上回教土耳其人勢力日漸坐大,威脅整個歐洲,皇帝查理五世希望藉大公會議使新舊教復和,並着手改革教會內部種種弊端,和重新解釋與制定引起爭議的教義,他認為這樣便能挽狂瀾於既倒。當查理拿這意見與教宗商討,後者恐怕會議對自己不利,便一拖再拖,直至1545年十二月,方由教宗保祿三世於意大利北部的天特召開。

這會議就是在天主教內也有很不同的意見,加上與更正教時斷時續的衝突,中間停頓了兩次,終於開了十八年(1563年十二月四日)才完成。它在教義上產生了《天特會議的教條和教令》,成為羅馬天主教教義的主要立場與最高準則,直到梵諦岡第二次會議(1962~5)才有較重要的更改。

天特會議的議決分教條和教令兩部分。教令積極陳述羅馬天主教的教義;教條較短,附於教令後,嚴責相左之意見,並加以咒詛。教令部分是將中世紀會議和教宗的決定,以及教父時期和經院哲學的神學加以整理而成,把遺傳與聖經並列為真理的準則,與更正教只奉聖經(sola Scriptura)相對抗,結果這種模式成了整個天特會議的特色。

天特會議共分作四個發展期。第一期(1545~7)一召開便遇上困難。當時有一派要求先處理急須的內部改革,另一派卻認為先要厘定教義,結果妥協收場,兩個問題一起討論。大會通過接受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Nicene Creed850Nicene Creed)為天主教信仰的標準。此外,他們亦列出舊新約為正典,拉丁文的武加大本是可接受的譯本;聖禮則定為七個。他們經過激烈爭辯後,終於通過馬丁路德的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670Justification)是錯誤的,因為人若不與神恩配合來行善便不能得救。1547年三月,因為政治情況有變,大多數意大利人將會議地點遷到博洛尼亞(Bologna),後來整個天特會議就此中斷了四年。

第二期(1551~2)。只舉行了一年的會議,又因政治原因而停會,不過在這段時間卻成就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為聖餐祝謝的餅、酒下了一個定義(參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1175Transubstantiation)。此外,他們亦為懺悔禮作了詳盡的解釋,制定了臨終禮(後來是為病人抹油禮),和定規主教職權與教牧的紀律。這時,更正教參與者要求天特會議重申議會權力高於教宗,可惜沒有結果。

第三期(1562~3)。人反對教宗保祿四世(Pope Paul IV, 1555~9)出席,卻為比約四世(Pius IV, 1559~65)力保。此次會議的主要議題仍是與聖餐有關;一方面他們重申基督是完全臨格於祝聖后的餅、酒,但另一方面,平信徒是否也可以領聖杯呢?這次會議決定由個別教宗作主。議決還指出,所獻之彌撒是真實的祭。此外,它也申明聖職、婚姻、煉獄、赦罪券、封聖、圖像、遺物、改革教士的道德生活及建立神學院等細則。

第四期。教宗比約四世也肯定了1564年發布的議決,並且出版了教義精要,又嚴格執行紀律。到了該世紀末,許多昔日引發改教運動的弊病已經一一掃除,天主教會在歐洲再一次重振聲威,只不過當初想與更正教復和的目標卻沒有達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