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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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不容
汉语成语,拼音是tiān lǐ bù róng,释义:指做事残忍,灭绝人性,为天理所不容。出自《朱砂担》。 中文名 天理不容 拼音 tiān lǐ bù róng 注音 ㄊㄧㄢ ㄌㄧˇ ㄅㄨˋ ㄖㄨㄙˊ 出处 《朱砂担》.
成语
天理不容
拼音
tiān lǐ bù róng
引证解释
天理:天道;容:容忍、宽容。指做事残忍,灭绝人性,为天理所不容。 [1]元·无名氏《朱砂担》第四折:“才见得冤冤相报,方信道天理难容。” [2]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二回:如此冤情,若不诛卫郑,天理不容,人心不服。 [3]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天理不容,自然败露。 清·洪楝园《县嶴猿·归神》:“都是这一个狗才设计骗将出来,以为自己富贵之地,是以吾阁部为奇货,居心叵测,天理不容。”
成语辨析
成语用法
作谓语、定语;用于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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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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