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山革命遗址
天福山革命遗址位于文登市文登营镇(原天福山镇)天福山上,北距沟于家村1.5公里。1977年12月23日,天福山革命遗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山东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树立座标于天福山起义纪念馆前约2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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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纪念馆为中心,南至沟心以北,北至沟心北20米以南,西至公路中心以东,东至天福山水库上水线以西。标志说明:1977年12月23日,天福山革命遗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山东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树立座标于天福山起义纪念馆前约20米处,,材质为花岗岩大理石,规格为130×90厘米,采用横匾式自左向右标示,正面标示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背面标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基本介绍
1937年12月24日,中共胶东特委书记理琪及吕志恒、 林一山、 柳运光、于得水、张修已等领导同志在这里发动和领导了威震胶东的“天福山”抗日武装起义,开辟了胶东红色抗日根据地。 天福山起义打响了胶东抗战的第一枪,拉开了胶东抗战的序幕,燃起了胶东抗战的烽火,开辟了胶东红色抗日根据地,创建了胶东第一支人民的抗日武装队伍——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在胶东人民抗战史和解放战争史上定下了光辉灿烂的篇章。解放后,党和政府为了纪缅先烈的光辉业绩,弘扬天福山起义精神,在天福山建立了“天福山起义纪念塔”和纪念馆,并成立了“天福山革命遗址管理所”,对旧址上的遗存物进行了修复管理,竖立起保护座标。2004年,又新建“ 文登党史馆”。现已成为向人民群众进行共产主义、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1]。
地理位置
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城东天福山上。这里群山拱卫,清初建有玉皇庙。
历史经过
1937年12月24日,中共胶东地区特委领导抗日武装起义,成立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现尚存起义时特委会址庙屋5间,以及特委书记理琪宣布起义时脚踏的石阶和插旗窝石等,余皆毁于战争。1957年在旧址西北建砖塔1座,在旧址东当年树义旗的小丘顶上建“红旗亭”,均于1970年前倒塌。现存纪念塔为 1973年在原址上重建,通高11米,用青花岗岩和汉白玉精琢砌成,塔身正面刻 毛泽东手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其余三面刻《 天福山起义纪略》。在旧址西南百余米处建纪念馆,馆内陈列着起义的革命文物和史料。1985年将遗址周围百余亩 山岚土地征为公有,成立天福山革命遗址管理所。天福山革命遗址位于文登市文登营镇(原天福山镇)天福山上,北距沟于家村1.5公里。
1937年12月,在中国共产党胶东特委的领导下,在天福山举行抗日起义,成立“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随后与日本侵略军激战于牟平县城南的“雷神庙”,打响了胶东人民抗日第一枪[2]。1959年,文登县文化馆派员在天福山革命遗址的中共胶东特委临时会议旧址屋内办起了宣传天福山起义的连环画小型展览,到1973年,建成天福山起义纪念馆和天福山起义纪念塔。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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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威海红色记忆传承天福山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和血脉基因 ,搜狐,2017-11-30
- ↑ 胶东抗日战争第一枪在文登天福山打响,水母网烟台新闻网,201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