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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政官

图片来自cantonesehistory

太政官日本旧设的机关,始于大宝律令及终于内阁制的施统行。太政官是一个理立法、行政、司法与及管辖八省百官的机关,相当于中国隋唐的三省,宋朝的中书门下,或元朝至明初的中书省,自大宝律令律令施行后,就是朝廷中最上位的机关。太政官与神祇官合称二官,地位比神祇官为高。太政官有几个别称,分别是尚书省鸾台兰省干政官。太政官自从平安时代中后期,摄政关白的出现,已经是一个有名无实的机关直至明治时代短暂的中兴。[1]

目录

人事架构

太政官与其他部门一样行四等官,设长官、副官、判官及主典,以下是太政官的四等官员:

  • 判官:
    • 左大辨、左中辨、左少辨
    • 右大辨、右中辨、右少辨
    • 少纳言

太政官辖下的八省

自大宝律令起,八省已经是太政官辖下的,包括:中务省、宫内省、大藏省、治部省、式部省、刑部省、民部省及兵部省。 当中:

  • 中务省负责天皇事务、宣令、拟旨等事务。
  • 宫内省负责皇宫管理、皇室收支等事务。
  • 大藏省负责管理金银、珠宝等事务。
  • 治部省负责姓氏的管理、外交、僧尼的监督、礼乐等事务。
  • 式部省负责任用官员、官员考课等事务。
  • 民部省负责管理田土、户籍、租税、山川、道路等事务。
  • 刑部省负责管理诉讼裁判、处刑等事务。
  • 兵部省负责管理武官人事、士兵等事务。

参考文献

  1. 太政官cantonese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