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七夕宴兩儀殿應制
奉和七夕宴兩儀殿應制 |
作品名稱:奉和七夕宴兩儀殿應制 創作年代:唐代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蘇頲 |
奉和七夕宴兩儀殿應制是唐玄宗宰相、文學家蘇頲的一首作品。
蘇頲(670年-727年)字廷碩,京兆武功縣(今陝西省武功縣)人。唐玄宗宰相,封許國公。善於文學,與燕國公張說齊名,時稱「燕許大手筆」。
蘇頲,唐代政治家、文學家,左僕射蘇瑰之子。蘇頲進士出身,歷任烏程尉、左司御率府胄曹參軍、監察御史、給事中、中書舍人、太常少卿、工部侍郎、中書侍郎,襲爵許國公,後與宋璟一同拜相,擔任同平章事。蘇頲是初盛唐之交時著名文士,與燕國公張說齊名,並稱「燕許大手筆」。他任相四年,以禮部尚書罷相,後出任益州長史。727年(開元十五年),蘇頲病逝,追贈尚書右丞相,賜諡文憲。[1]
目錄
正文
靈媛乘秋發,仙裝警夜催。月光窺欲渡,河色辨應來。
機石天文寫,針樓御賞開。竊觀棲鳥至,疑向鵲橋回。[2]
作者生平
早年經歷
蘇頲自幼聰明過人,能一目數十行,過目不忘,後考中進士,授為烏程縣尉,又被舉為左司御率府胄曹參軍,累遷至監察御史。702年(長安二年),蘇頲奉命覆核來俊臣等酷吏所處理的案件,為負冤者洗脫冤屈。
累任要職
706年(神龍二年),蘇頲升任給事中,加修文館學士,又拜中書舍人,專掌文誥。當時,蘇頲的父親蘇瑰擔任同中書門下三品,父子二人同在朝中掌管樞密,榮耀一時。不久,蘇頲改任太常少卿。
710年(景雲元年),蘇瑰病逝。唐睿宗命將蘇頲奪情,授為工部侍郎。蘇頲上表推辭,唐睿宗又命李日知前去傳旨。李日知回奏道:「臣見到蘇頲悲痛欲絕的樣子,實在不忍心說什麼,擔心他會發生意外。」唐睿宗只得允許蘇頲守孝三年。
713年(開元元年),蘇頲守孝期滿,就任工部侍郎。後來,唐玄宗問宰相道:「有從工部侍郎直接升任中書侍郎的先例嗎?」宰相答道:「陛下任用賢能,何必計較其資歷呢?」唐玄宗遂任命蘇頲為中書侍郎、知制誥,又讓他襲爵許國公。
擔任宰相
716年(開元四年),蘇頲升任紫微侍郎、同紫微黃門平章事,成為宰相,並與侍中宋璟一同執政。宋璟為人剛正,對很多政務斷然裁決,蘇頲則順從其美。在皇帝面前奏事時,宋璟若有沒想到或一時答不上來的,蘇頲就會上前協助。
718年(開元六年),唐玄宗下詔嚴禁惡錢流通,並收繳民間私錢,熔鑄為式錢,以致京師人心浮動,各項交易幾乎停止。蘇頲與宋璟上奏朝廷,建議由太府出錢二萬緡,以平價收購百姓手中可供官府使用的滯銷物品,並允許兩京官員預支官俸,使得良錢流入民間。
719年(開元七年),王皇后的父親王仁皎去世,其子王守一請求援用竇孝諶的先例,修築五丈一尺高的墳墓。唐玄宗同意,但蘇頲極力反對:「根據禮制,一品官墓高一丈九尺,陪葬皇陵者也只是高出三丈而已。竇太尉的墳墓,已經受到指責,只是當時無人指出它的過失,現在怎能重犯這樣的錯誤!臣等對此再三勸諫,只是欲成就皇后美名。」唐玄宗大悅,賞蘇頲絹帛四百匹。
晚年生活
720年(開元八年),蘇頲被罷為禮部尚書,不久出任益州大都督府長史,按察節度劍南各州。當時,蜀地凋敝,百姓流離。蘇頲到任後,招募戍卒,開掘鹽井,冶煉鐵器,通過鹽鐵來賺取錢財,購買穀物,充實糧庫。
725年(開元十三年),唐玄宗封禪泰山。蘇頲隨駕前往,並撰寫朝覲碑文。十二月,唐玄宗採納御史中丞宇文融的建議,將吏部的官吏選授事務分為十銓,命蘇頲等十人主持吏部銓選。
727年(開元十五年),蘇頲病逝,終年五十八歲。唐玄宗在洛陽南門舉哀,並廢朝兩日,追贈尚書右丞相,賜諡文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