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定會
教會職能
奧斯定會(Augustinian Order)守則內容主要為按福音書所說拋棄家庭、財產而追隨基督,在教會內集體過清貧生活,脫離世俗事務;除日常祈禱外,從事濟貧和傳教工作等。
傳播歷史
國外 最初在非洲教會內實行。奧古斯丁死後,傳入意大利和法國,繼由聖巴特里克傳入愛爾蘭和英國,又在西班牙和德國得到發展。原先各地自成組織,皆稱奧斯定會。 1256年,教宗亞歷山大四世加以聯合統一,並於同年發布《教會許可》通諭,准其為正式之修會。與加爾默羅會、方濟各會、多明我會合稱天主教四大托缽修會。 12世紀,該會曾傳入東歐。13世紀中葉,有會士3萬餘,修院2000多所。14世紀末設女修會。1401年獲教宗卜尼法斯九世批准。16世紀進行整頓和改組。 1588年,在西班牙又出現重整奧斯定會。18世紀末在法國被取締,1836年在西班牙和葡萄牙也遭抵制。以後又逐步恢復。1925年全世界有其會、院500多所,總部常設羅馬。 中國 明萬曆三年(1575)起,西班牙奧斯定會士多次由菲律賓進入中國福建,未得駐留。清康熙十九年(1680)始在廣州成立傳教據點,以後曾在湖南的常德、澧州和岳州設立教區。1930年西班牙重整奧斯定會來華傳教,曾在河南歸德設立教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