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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晟(1730-1810),字光宇,号杜芗,江苏元和人,清朝大臣。

乾隆三十一年进士。历官刑部主事、湖南巡抚、总督,直隶总督、刑部尚书、工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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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专题

基本信息

姓名    姜晟  
字号    字光宇,号杜芗      
民族    汉族      
官职    刑部主事、湖南巡抚、总督,直隶总督、刑部尚书、工部尚书
出生地   江苏元和
出生时间  1730年   
去世时间   1810年 
所处时代   清朝   
主要成就   清朝大臣    

人物生平

乾隆三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累迁郎中。擢光禄寺少卿,转太仆寺,仍兼刑部行走。四十四年,出为江西按察使。逾年,超擢刑部侍郎,屡命赴各省按事谳狱。五十二年,授湖北巡抚。时大军征台湾,晟运米十万石济饷需,上嘉之,予议叙。五十三年,荆州江堤溃,命大学士阿桂等往勘,以晟未能疏濬上游涨沙,并坐属吏婪索淮盐匣费,褫顶带。寻召授刑部侍郎。

五十六年,复出为湖南巡抚。芷江境失饷鞘久不获,晟捕首犯置之法。洞庭湖盗董舒友等积年为商旅害,逻获之,传首湖干,盗风以靖。六十年,黔苗石柳邓叛,永绥苗石三保应之,晟偕总督毕沅往剿。寻云贵总督福康安来督师,晟驻辰州治军需,分兵屯诸要隘,缉获奸匪百户杨国安父子解京,诏嘉其治军镇静,下部议叙。三月,赴镇筸查缉边备,并抚难民,上以辰州要冲,命仍回驻。首逆吴半生就获,予优叙。

嘉庆元年,湖北枝江、来凤邪匪起,遣副将庆溥击贼於龙山,走之,湖南境内获安。是年,福康安、和琳先后卒於军,晟偕额勒登保、德楞泰等剿抚,加总督衔。苗疆渐平,驻辰州治善后事宜。二年,兼署总督。三年,京察,予议叙。布政使郑源璹附和珅,以贪著,需索属吏,必多金始得赴任。属吏藉胥役为干办,纵令吓诈浮收,苦累百姓。四年,和珅败,为言官论劾。诏“晟平日居官犹能自守,因畏和珅不敢参劾,尚非通同舞弊”,命逮讯源璹,籍其赀财,澈底根究,具得源璹加扣平馀、蓄养优伶、眷属多至三百人诸罪状,论大辟;晟坐失察,当革职留任,上特宽之。冬,镇筸苗吴陈受倡乱,晟督师守隘,同知傅鼐以计擒斩之,加太子少保。五年,实授总督,寻调直隶。六年,畿辅久雨,永定河决。坐奏报迟延,褫职逮问,发河工效力。工竣,予主事衔,刑部行走。七年,授刑部侍郎。

晟自为曹郎,以治狱明慎受知高宗,易攵历中外,至是凡三入佐刑部。仁宗尤重刑事,晟谳鞫务得其平,多平反者。江西巡抚张诚基剿义宁州匪,饰称自率兵临阵,为属吏所讦。命晟往按,得实,逮诚基,遂暂署巡抚。寻回京。九年,兼署户部侍郎,命赴南河查勘清口运道,疏言河身淤垫,黄水增高,致清水不能畅注,宜启祥符五瑞等闸以减黄,增运口盖坝以蓄清,如议行。擢刑部尚书。十一年,以老疾乞休,温诏慰留。以刑部事繁,特调工部。章再上,乃命解职在京养疴。寻以前在直隶失察藩库虚收事,降四品京堂。归,卒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