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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特信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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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特信綱》是指1643年7月1日,英國長老派(加爾文宗)在威斯敏斯特召開的宗教會議上,確定廢除主教制、制定的信綱。

目錄

簡介

"威斯敏斯特信綱,新教加爾文宗重要信綱。1643年7月1日,英國長老派清教徒為主的長期國會於威斯敏斯特召開宗教會議,確定廢除主教制、制定信綱。經兩年多努力,1646年11月26日該信綱完成。蘇格蘭長老會於1674年8月27日通過。1648年6月英國國會作部分修改後批准。

1659年克倫威爾去世後英國國會除其中30、31兩條外再次批准接受。原信綱共33條,集加爾文思想之大成,全面闡述加爾文宗對聖經、上帝、世人、基督、拯救和來世的看法,除論述因信稱義、聖經絕對權威之外,強調道德律和墮落後預定論,認為人類原罪來自始祖亞當,上帝曾與亞當有「行為之約」,如順從上帝將得永生,否則受死,亞當墮落後該約失效。上帝通過基督與人立下「救恩之約」。對該信綱中第23條歷代爭議頗大,因其承認長官權力出於上帝,有權干預教會事務。美國長老會對該信綱進行修訂,增加聖經行證章節。現今各國長老會場以該信綱為準則,浸禮宗和公理宗也採納其基本精神。"

長老會

長老教會(Presbyterian church)是基督新教三大流派之一,又稱長老宗、歸正宗加爾文派等,產生於十六世紀的瑞士宗教改革運動[1],後流行於法國、荷蘭蘇格蘭及北美。長老派採取1647年創作的《韋斯敏斯德信仰宣言》作為該會牧師受訓的標準教條。

長老會以加爾文的宗教思想為依據,亦稱加爾文宗,「歸正」為經過改革復歸正確之意。在英語國家裡,該宗因其教政特點又稱長老宗。歸正宗產生於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與安立甘宗和路德宗[2]並稱新教三大主流派別。教會體制上,歸正宗極重視教規,並由長老監督執行。在長老會裡,地方會選出長老,組成由牧師主持的會堂進行管理。在地區一級,由牧師和代表各會堂的長老組成區會進行管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