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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穎達的《五經正義》釋義

孔穎達的《五經正義》釋義孔穎達的《五經正義》名詞解釋:

唐初諸經文本多有異處,對經文的理解分歧更大。於是唐太宗令經學大師孔穎達主持,對經書的經文進行統一整理。[1]

孔穎達,字仲達,冀州衡水人。隋末考取明經科,入唐後為國子監祭酒。此時他年事已高,只是總攬大綱,由當時專治一經的經學名家分頭編撰,最後由孔穎達總其成。

義是對諸師原文的解釋,疏是對原注的解釋,漢代以來經學家對諸師作過反覆解釋,有義也有疏。但章句繁雜,儒學多門。太宗令孔穎達整理的是:周易王弼注、尚書孔安國注。詩經毛傳和鄭箋、禮記鄭注、左傳杜注。各位中南北風格不一,孔穎達名義上不分南北,其實是以南學為主。孔穎達以「疏不破注」為原則,即以所選家的本子為標準,以原有注文進行解釋,即使其它本子中有更好的注釋也不用。

這不是義氣用事,而是把整理經文作為手段,把統一思想作為目的緣故。註疏編定後成書180卷,定名《五經正義》,高宗永徽四年(653)頒行天下。此後,凡儒生談經、應試均以此為準,否則就是異說。這樣,東漢以來諸家解說歸於一說了。漢武帝獨尊儒術只是把其他學派壓了下去,儒學內部並未統一;統一儒學各派對諸經解釋的是《五經正義》。

與之同時,出於同樣的目的,唐太宗還令顏師古專力考訂經書原文。顏師古將「五經」的各種本子找到後,寫成《五經定本》,頒行天下,解決了經書原文殊異的問題。唐末文宗開成二年(837)鄭覃主持全面校訂包括「五經」在內的十二經,糾正了顏師古的失誤,刻成「開成石經」114塊650252個字,立於太學。隋唐經學的發展趨勢是漢學向宋學過度。孔穎達「疏不破注」是傳統的漢學風格,與這個趨勢不協調;但他對註疏作階段性清理和總結,為經學新階段的到來做了準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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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