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姜女
孟姜女的传说是中国民间四大爱情故事之一,(其他三个是《牛郎织女》、《梁山伯与祝英台》和《白蛇传》)。
孟姜女传说千百年来一直以口头传承的方式在民间广为流传。相传秦始皇为修建长城,广征劳役,青年男女范喜良、孟姜女新婚三天,新郎就被迫出发修筑长城,不久因饥寒劳累过度而死,尸骨被埋在长城墙下。孟姜女盼夫未归,历尽艰辛,万里寻夫来到长城边,得到的却是丈夫死亡的噩耗。又见不到丈夫的尸骨,她痛哭长城下,几天几夜不止,这段长城就此坍塌,露出范喜良尸骸,孟姜女安葬范喜良后于绝望之中投海而亡。[1]
2006年,孟姜女传说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目录
故事来源
有人认为孟姜女的故事来自《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中的齐国武将杞梁的妻子,无名无姓,称为杞梁妻。“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齐侯吊诸其室。”即杞梁之妻要求齐侯在宗室正式吊唁杞梁。其中既没有"哭",也没有长城或者城墙、更无"城崩"、"投水"等情节。
一些诗词也有对杞梁妻的抒情描述。三国时曹植在《黄初六年令》中说"杞妻哭梁,山为之崩"。敦煌石窟发现的隋唐乐府中有"送衣之曲",增加了送寒衣的内容。
唐代贯休的诗作《杞梁妻》首次将故事时间移动到秦朝时,并将"崩城"变成"崩长城":"秦之无道兮四海枯,筑长城兮遮北胡。筑人筑土一万里,杞梁贞妇啼呜呜。上无父兮中无夫,下无子兮孤复孤。一号城崩塞色苦,再号杞梁骨出土。疲魂饥魄相逐归,陌上少年莫相非。"这时的内容和后来的故事已经差不多了。杞梁后来讹化成万喜良或范喜良,其妻成为孟姜女。
南宋郑樵曰:“杞梁之妻,与经传所言者,数十言耳,彼则演成万千言……” 元代开始,孟姜女的故事被搬上舞台。明末顾炎武的《日知录》中阐述了孟姜女的故事演变过程。
现代顾颉刚发表《孟姜女故事研究》,对故事演变的过程进行了更为详尽的阐述。
孟姜女姓氏
孟姜女并不姓孟,"孟"为"庶长"的意思,"姜"才是其姓氏。"孟姜女"实际的意思是"姜家的大女儿";而且,孟姜女不是单指一个人,而是一类人的通称。据《毛传》:"孟姜,齐之长女。"陈奂传疏:"孟姜,世族之妻"等文献记载,先秦时期,"孟姜"一般称齐国国君之长女,亦通指世族妇女。也就是说,当时很多齐国公室的贵族妇女,都可称"孟姜"。此点除文献证据外,有文物桓子孟姜壶为证(此壶为春秋时期齐庄公姜光的大女儿姜蕾和丈夫田桓子无宇共铸,以悼念田桓子无宇的父亲田须无)。
后世影响
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在民间广为流传,其夫万喜良被魏王征召修筑长城(今卫辉与辉县交界的战国长城)劳累饥饿而死,埋于长城之下。孟姜女寻夫哭至卫辉池山段长城,感动天地,哭塌长城,露出丈夫尸骨。至今在卫辉池山乡歪脑村一带还流传其故事,山上能见到孟姜女哭塌长城的泪滴石。
后人为了纪念她,便修了贞女祠,俗称孟姜女庙。这座贞女祠,坐落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城东6.5公里处的望夫石村北凤凰山小丘陵之巅。河南新乡市区有孟姜女河、孟姜女路、孟姜女桥等名称。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孟姜女传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文物。2014年07月16日,孟姜女传说被正式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孟姜女的家乡为山东省莱芜市茶业口镇(古称莱芜为嬴牟)。
相关考证
一说认为,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纯属虚构,因为山海关长城修建于秦朝以后,秦始皇时代修筑的长城,距山海关北去数百里。既然当时当地并无长城,哭长城之事自然是子虚乌有。
一说认为,孟姜女的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齐庄公四年(前550),齐伐卫、晋,回师攻莒时齐大夫杞梁战死。杞梁妻迎丧于郊,相传她哭夫十日,城墙为之崩塌。后世以讹传讹,把杞梁妻说成是秦始皇时代的人,演绎出哭长城的故事。
有人指出,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是随着历代时势和风俗不断变化而变异的。战国时,齐都盛行哭调,杞梁(后演化为喜良)战死而妻迎柩,便是悲剧的素材。西汉时,盛行阴阳五行、天人感应之说,杞梁妻的悲苦便造成了城崩山裂的感应。至六朝、隋唐间,乐府中有送衣之曲,于是又增添了送寒衣的内容。可见,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是在长期的文化演变中逐渐丰满起来的。
修筑长城是历代封建王朝各种劳役中最为残酷、最具代表性的一项劳役,从春秋至明,近两千年漫长的岁月中,长城屡修屡补,强征了无数的民夫,任何时候都可能产生像孟姜女那样的遭遇。因此,孟姜女和范喜良,是劳动人民在承受无限度的劳役中塑造出来的两个典型人物,集中表现了千百万下层百姓被劳役逼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灾难。动人的哭长城故事,是对封建统治阶级暴虐行为的控诉,也是对被奴役者不畏强暴、坚贞不屈精神的歌颂。正如南宋名臣文天祥在孟姜女塑像旁书写的楹联:“秦皇安在哉,万里长城筑怨;姜女未亡也,千秋片石铭贞。”这当是中允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