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政府
寧波市政府,(一)根據市政府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的要求,參與或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寧波市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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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的日常文電;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文件;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工作報告。
目錄
主要職責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市政府領導參加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五)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來電中的有關問題。
(六)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或辦理文件的需要,組織有關協調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七)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八)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和全市各級政務信息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指示。
(十)負責綜合協調全市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1]
領導信息
王建社秘書長
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領導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處理介於分管副秘書長之間綜合性的經濟、社會事務和重要活動。協助處理市長直管的工作。
高慶豐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主持市政府辦公廳全面工作。協助分管市長處理機關事務等相關工作。協助聯繫人大、政協、民主黨派、工商聯、駐甬部隊。協助分管機關事務局。
李亞珍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市長處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制等方面工作。協助分管國資委、法制辦。配合分管綜合二處。
陳炳榮 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市長處理工業經濟、信息化、科技、安全生產(包括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能源節約和保障調度、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智慧城市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經信委、科技局、安監局、質監局、智慧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寧波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協助聯繫科協、寧波電業局、寧波通信管理局、中國電信寧波分公司、中國移動寧波分公司、中國聯通寧波分公司。分管工業科技處。
葉文群副秘書長
協調處理內外賓接待等方面工作,主持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工作。
徐高春副秘書長(兼)
主持市口岸與打擊走私辦公室工作。[2] 俞 鋼 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市長處理髮展改革、國土資源、監察、統計、物價、稅務、公安、安全、司法、政策研究、決策諮詢、海洋經濟等方面的工作,協助處理財政、審計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國土資源局、統計局、公安局、監察局、司法局、國家安全局、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發展規劃研究院、諮詢委、寧波港集團。協助聯繫法院、檢察院、編委辦、信訪局、國稅局、財政部駐寧波專員辦。分管綜合二處。
陳少春 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市長處理農業、農村、水利、防汛抗旱、林業、海洋與漁業、糧食、民政、老齡、扶貧、雙擁共建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農辦、農業局、水利局、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糧食局、民政局、供銷社、農機總站、農科院。協助聯繫氣象局、殘聯、老齡委。分管農業處。
張 延 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市長處理交通運輸、服務業統籌等方面工作。協助分管交通委、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鐵路建設指揮部、機場與物流園區管委會、櫟社國際機場、物流規劃研究院、杭州灣大橋管理局。協助聯繫寧波海事局、郵政局、民航寧波空管站、蕭甬鐵路公司、北侖鐵路公司。兼任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分管交通服務處。
楊明德 副秘書長(兼)
主持市國家安全局工作。
朱 達 副秘書長
主持市政府應急辦工作。負責處理應急管理、信息聯絡、政務值班等方面工作。分管信息處。
倪 煒 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市長處理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環境保護、土地儲備、人民防空、東部新城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住房和城鄉建委、規劃局、城管局、環保局、人防辦、東部新城建設指揮部、土地儲備中心。分管建設處。
陸寧章 副秘書長
主持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協助分管市長處理行政審批等方面工作。協助分管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
姚蓓軍副秘書長(兼)
主持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工作。協助分管市長處理金融方面工作。協助分管市級金融機構。協助聯繫人行市中心支行、寧波銀監局、寧波證監局、寧波保監局、駐甬金融機構。
李 謙 副秘書長(兼)
主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
張樂鳴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市長處理教育、衛生、食品藥品監管、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人口和計劃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教育局、文廣新聞出版局、衛生局、人口計生委、體育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地方志辦公室。協助聯繫社科院、社科聯、文聯、檔案局、紅十字會、在甬高校。分管教衛處。
張 霓 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市長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族宗教、內貿、工商行政管理、國內經濟合作、旅遊、駐外辦事處等方面工作。協助分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族宗教局、貿易局、工商局、旅遊局、經合辦、東錢湖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駐外辦事處。協助聯繫總工會、團市委、婦聯、關工委、煙草專賣局、寧波經濟建設促進協會。分管貿易社保處、經促會辦公室。
丁海濱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市長處理對外開放、口岸管理、外經貿、外事、僑務、台灣事務、會展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外經貿局、口岸辦、外辦、僑辦、台辦、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寧波保稅區管委會、大榭開發區管委會、慈谿出口加工區管委會、梅山保稅港區管委會、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協助聯繫寧波海關、寧波檢驗檢疫局、貿促會、邊檢、僑聯、台聯、甬港聯、香港寧興公司。分管涉外處、會展工作辦公室。
詹鑫華 副主任
協助主任處理機關人事、黨建、工會、婦委會、文明機關創建等方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工會、婦委會。
顏偉國 副主任
協助主任處理政務督查、建議提案辦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督查室(建議提案處)。
李萬春副主任
協助主任處理綜合文字、調查研究、市長文稿起草、市長召集會議的組織準備、新聞等方面工作。聯繫各新聞單位。分管綜合調研處、綜合一處。
宣柏林 副主任
協助主任處理行政、公文制發、來文處理、檔案、保密、政府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公報編輯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秘書處、行政處(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市政府公報編輯部、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
陸 勇 巡視員
協助分管副秘書長處理教衛文體工作。配合分管教衛處。
陳國強巡視員
協助分管副秘書長處理對外開放、口岸管理、外經貿等工作。配合分管涉外處、會展工作辦公室。
王 芳 副巡視員
協助分管副主任處理行政、黨建、工會、婦委會等方面工作。配合分管行政處(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機關黨委、工會、婦委會。
李 群 副巡視員
協助分管副秘書長處理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工作。配合分管市級金融機構。
內設機構
(一)綜合調研處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組織、參與對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的調研;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全體會議領導講話和領導交辦的其它文稿;初審、修改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重要工作會議主要領導的講話稿;負責有關年鑑條目的撰寫。
(二)綜合一處
辦理市政府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會務組織、會議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市長工作範圍部分公文的起草和部分會務的組織;參與綜合性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綜合二處
負責常務副市長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四)市政府督查室(建議提案處)
負責督查市政府年度工作報告確定的重要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情況;負責督查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召集的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市長批示的傳達、落實及情況反饋,匯總辦公廳各處室對分管副市長批示的督查落實情況;承辦聯繫人大、政協等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和督促檢查政府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參與綜合性調查研究。
(五)秘書處
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文電收發、文電體例核稿、文印、檔案、保密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的印鑑、介紹信;負責對上級來文、下級請示提出擬辦意見,處理各級各部門的來文抄件;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
(六)組織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直屬單位、掛靠單位以及受委託管理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
(七)行政處(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
負責廳機關的行政後勤、財物管理、接待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八)信息處
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市政府政務信息的收集和編輯工作;參與綜合性調查研究。
(九)工業科技處
負責工業、科技口子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農業處
負責農業、旅遊口子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一)貿易社保處
負責貿易、社保口子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二)涉外處
負責涉外口子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三)建設處
負責建設口子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四)教衛處
負責教衛口子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五)交通服務處
負責交通、服務業口子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公文、會務、督查調研和政策協調工作。
(十六)市流管辦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的政策法規,統籌謀劃市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市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重大問題,督促檢查並指導推動各地各部門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總結推廣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典型經驗;組織實施市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考核評價工作。
(十七)應急指揮聯絡處(市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傳達、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處置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和命令,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有關應急事務;負責市政府政務值班、應急值守;負責應急信息匯總,組織接收、報告和發布突發事件緊急信息;負責應急指揮平台建設;聯繫應急管理專家組;參與突發事件總結評估。
(十八)應急管理協調處
負責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檢查指導各級各部門應急預案制定和落實;組織協調綜合性應急演練和相關專項應急演練;組織指導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和應急管理幹部培訓;協調督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應急物資保障工作;負責擬訂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直屬單位、掛靠單位以及受委託管理單位的黨群工作。
其他事項
(一)負責管理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和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
(二)市人民政府大型活動辦公室更名為市人民政府會展工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會展工作辦公室、市經濟建設促進協會辦公室掛靠市政府辦公廳。
單位地址
寧波市縣前街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