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致遠
寧致遠1926年出生於河北省清苑縣,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1]、原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律文書學科領域的主要奠基人和創立者之一[2]。
寧致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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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 |
出生 |
1926年 河北清苑 |
逝世 | 2013年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教育科研工作者 |
知名作品 | 《司法文書學》 |
於2013年4月12日22點30分在北京西苑醫院去世,終年87歲[3]。
目錄
人物履歷
寧致遠,1948年於北平師範大學肄業,同年年底突破蔣管區封鎖,奔赴解放區工作,1949年調入華北人民革命大學工作。1952年調入中央政法幹校擔任學報編輯,同年底調入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任教。歷任北京政法學院漢語教研室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漢語教研室主任。1988年擔任中央電大法律專業司法文書課程主講教師,1998年任中央電大教學指導委員會法學學科組成員。先後被評定為講師、副教授、教授。 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司法文書、行政文書研究會會長,北京市訴訟法學學會顧問,北京語言學會理事,北京秘書學會特邀理事,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教學委員會委員,中央電大教學指導委員會法學組委員,《法律文書與行政文書》雜誌名譽主編。
寧致遠,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原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會長,於2013年4月12日22點30分在北京西苑醫院去世,終年87歲。寧老生前要求喪事從簡。
人物生平
寧致遠教授1948年底突破蔣管區封鎖,奔赴解放區工作,1949年調入華北人民革命大學工作。1952年調入中央政法幹校擔任學報編輯,同年底調入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7年與江平先生一同評為教授。寧致遠教授親身經歷了解放以來的歷次政治運動,自身談不上大起大落,但一路走來經風歷雨,人生、事業及學術都經受了考驗。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期以來,寧致遠教授一直在法律文書教學與研究領域辛勤耕耘,著有《司法文書學》(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出版,1991年獲司法部優秀教材獎及國家教委優秀教材獎)、《中國司法文書》、《法律文書的語言運用》(二人合著)、《公文知識》、《中國律師文書範本》(主編)等二十餘部著作,發表了二十多篇專業學術論文。寧致遠教授作為法律文書學科主要學術帶頭人之一,對這一學科的創建和發展,竭盡全力。正是基於此,1994年,國家人事部批准寧教授作為有突出貢獻的專家享受國務院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
寧致遠教授不僅僅是中國法律文書學科領域的主要奠基人和創立者之一,而且一直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這門學科之中,從寧教授口中得知,他在九十年代初從中國政法大學教學崗位上退下來後,仍然沒有停止法律文書學科方面的研究和實際教學工作,2004年夏天還錄製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律文書課程講授內容和教學輔導資料,2005年以來還主持了幾套法律文書教材的修訂工作。寧教授主動讓賢一事在中國政法大學和法律文書研究會也傳為美談,從寧教授在研究會的同事口中得知,2004年,78歲的寧教授和原來一批法律文書學界「打天下」的元老主動提出讓年輕人來主持,並高高興興地把研究會工作移交給了一批年輕的學者。這是對年輕學者一種信任,更是用實際行動對法律文書研究會的一種支持,是一種無聲的關愛。
寧致遠教授主持法律文書學科研究期間,曾經嘗試主辦過專業理論刊物,八十年代初期,借用外地法律實務部門爭取的刊號辦了《司法文書寫作》,由地方實務部門負責發行,但刊物幾起幾落,4年之後停辦,停辦3年之後又辦了4年。一份專業刊物就是一個理論研究陣地,就是一個專業交流的平台,有陣地和平台才可以更好地發揮理論的影響和作用。據寧教授回憶,早些年以前刑事判決書中一般不寫控訴方的控訴內容與辯護方的辯護要點,當時寧致遠教授等在刊物上對此組織了討論,經過呼籲,後來實務部門將控辯內容寫進刑事判決書。談及此事,寧教授認為法律文書學科研究的作用也體現出對實務工作一點一滴的促進與推動。
1964年,當時北京政法學院的上級主管部門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領導給學院寫信,說當時法院的法律文書存在的問題太多,建議學院開設司法文書這門課,寧致遠教授等在教研室主任高潮同志的組織下於1964年着手準備材料,1965年開始嘗試性講授,這在當時所有的政法院校里獨一無二,可謂開了司法文書學科教育的先河。可惜,隨着「文革」的降臨,1966年學校停課,法律文書課程停開。「文革」結束後,當時的西南政法學院余繼志老師寫了一本法律文書教材,嘗試性地介紹各種法律文書。後來司法部成立法律教材編輯部,《語文教程》這門課中的法律文書這部分內容開始主要由余繼志老師執筆,後來因為法律文書專業學科要求等方面的原因,轉而以北京政法學院為主,主要由寧致遠教授負責接手擔起這門課程教材的編寫。寧致遠教授最先用寫作學的理論來分析法律文書的各種寫作要素和亟待改進的一些問題。當時各大學包括當時的中央電大也都採用這本書作教材。電大最初開設的這門課,也是邀請寧致遠教授主講。司法部還曾委託中國政法大學培訓了兩期全國各政法院校的司法文書教師,指定寧致遠教授擔任班主任,而今這批人都是各政法院校司法文書課程的教學骨幹。在當時條件下,資料缺乏,一點一滴地挖掘積累,逐步探索法律文書的寫作特點和基本理論,儘管當時的教材資料今天回過頭來再看稍感粗略,但是正是在這粗略的起點上一步步改進,才有了今天法律文書教材和資料的相對精確與相對完備。
「現在實際工作中的法律文書寫作,整體已經比較規範,但部門和行業之間的協調統一仍有努力空間」。談及法律文書研究,寧教授認為有些問題還有待相關部門的協調統一。寧教授僅以公、檢、法部門文書編號這一很小的例證進行了分析,當前編號排序各部門均按各自一直以來的做法保持着不完全相同的排序習慣,而如果從維護司法統一和體現法律文書嚴肅性、權威性看,應該進一步統一文書編號順序,這也是法律文書規範性的必然要求,事實上這種統一無須進行過多的理論認證,也不見得會增加多少經濟成本,但作為法律部門及法律職業群體,法律文書製作應該精益求精。用先生的話講,「法律文書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要做的事還很多很多」。
回想自己當初起步做研究時,有的部門以相關法律文書是保密材料為由不輕易給學者提供相關資料進行解剖研究,相比之下,當時研究條件與氛圍已大為改善,法律文書研究會自身也主動吸收了更多的實務部門的研究者參加。談到這裡,寧教授為學科研究方面這種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巨大進步感到由衷地高興,感嘆法律學科研究環境的進步,感嘆正是通過無數學者、無數法律專業人員以及無數普普通通的人一點一滴的積累與一步一步的突破與超越,才從一個側面促進了國家法制建設不斷取得一個又一個階段性成就。
對於法律文書實務現狀,寧教授認為當前國內法律文書寫作呈現出的兩極化趨勢應當引起關注。一方面,程式化明顯,法律文書中表格形式多,寫作內容基本上可以用填空的方式來製作完成。這種一味簡單地表格化處理,效率是有所提高,但過於強調效率很容易導致機械地理解和操作法律,這是法律文書製作過程中應該引起注意的一種傾向。另一方面,法律文書寫作中學術論文化趨勢也有所表現。法律文書中進行充分說理,確有必要,但一個民事案件的判決動不動就是洋洋灑灑二三萬字,說理過於細密繁複。「法律文書應該注意說理的精要和決斷,避免研討式的認證」。寧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中國古代一些經典判詞,準確,凝練,體現的就是一種文字表達功底和法律的威嚴,這方面在今天不無借鑑價值」。寧教授認為,法律文書的寫作仍然值得我們整個法律職業群體認真體會與思考,並且有一個借古通今的問題。不一定開口之乎者也,引經據典,也不一定言必稱希臘,但從表達技巧到表達樣式,我們應該從古今中外的優秀法律文書中汲取更多的營養。
正是寧教授等無數老一輩法律人的青春與智慧點燃了法律各學科的學術研究火種,也正是他們用平凡而踏實的畢生精力探索開拓出了各學科研究的新的陣地,法律學術研究才有了今天的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繁榮局面。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正致力於提升與超越,特別是辦會方向由側重於推廣向側重於研究轉變。法律文書不僅僅是推廣和普及一種現成的寫作模式,更重要的是要體現法理內容,體現法律的精神實質,這是一個法律學術社團的辦會宗旨的超越,更是法律人一種思維方式和觀念的突破,正如寧教授八十壽誕時,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發表的一份倡議書所倡導的主題:「讓每一份法律文書都體現司法公正!」
主要貢獻
著有《司法文書學》(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出版)、《中國司法文書》、《法律文書的語言運用》(二人合著)、《公文知識》、《中國律師文書範本》(主編)等二十餘部著作,發表了二十多篇專業學術論文。
《司法文書學》(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1991年獲司法部優秀教材獎及國家教委優秀教材獎)
《中國司法文書》(香港文化教育出版有限公司1989年)
《同政法工作者談語法》(法律出版社1982年)
《法律文書的語言運用》(合著,安徽教育出版社1988年,1992年獲北京市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獎)
《公文知識》(北京出版社1985年)
《司法文書學教程》(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1990年)
獲獎記錄
1991年獲司法部優秀教材獎及國家教委優秀教材獎。1994年,國家人事部批准寧教授作為有突出貢獻的專家享受國務院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