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节
守节 |
守节旧时传统婚俗之一。指坚守节操,不做非礼的事;妇女在封建礼教 束缚下,能守所谓"贞节"。见《汉书·五行志上》:"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余年。"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守节 [1]
拼音 shǒu jié
注音 ㄕㄡˇ ㄐㄧㄝ ˊ
基本解释
1. [preserve chastity after the death of her husband]∶信守名分,保持节操。特指妇女在丈夫死后不再嫁或未婚夫死后终身不嫁。
2. [be devoted to duty]∶遵守规则,忠于职守。
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引证解释
1、坚守节操。
《左传·成公十五年》:"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
《逸周书·谥法》:"清白守节曰贞。"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周亚夫)足己而不学,守节不逊,终以穷困。悲夫!"
唐韩愈 《论孔戣致仕状》:" 戣 为人守节清苦,议论平正。"
宋 吴垧 《五总志》:"守节固穷匪易事,铁中谁许斗铮铮。"
2、谨守礼节,能尽妇道。
《韩诗外传》卷一:"夫《行露》之人许嫁矣,然而未往也。见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节贞理,守死不往,君子以为得妇道之宜。"
《后汉书·列女传·曹世叔妻》:"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
《旧唐书·列女传·楚王灵龟妃上官氏》:"丈夫以义烈标名,妇人以守节为行。"
3、旧指寡妇不再嫁。
《汉书·五行志上》:" 董仲舒 以为 伯姬 如 宋 五年, 宋恭公 卒, 伯姬 幽居守节三十馀年,又忧伤国家之患祸,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
宋 欧阳修 《泷冈阡表》:" 修 不幸,生四岁而孤,太夫人守节自誓,居穷自力於衣食。"
《红楼梦》第四九回:" 贾母、 王夫人 等因素喜 李纨 贤惠,且年轻守节,令人敬服。"
阮章竞 《漳河水》诗:"有意守节心难下,俺娘劝我另改嫁."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