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節
守節 |
守節舊時傳統婚俗之一。指堅守節操,不做非禮的事;婦女在封建禮教 束縛下,能守所謂"貞節"。見《漢書·五行志上》:"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節三十餘年。"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守節 [1]
拼音 shǒu jié
注音 ㄕㄡˇ ㄐㄧㄝ ˊ
基本解釋
1. [preserve chastity after the death of her husband]∶信守名分,保持節操。特指婦女在丈夫死後不再嫁或未婚夫死後終身不嫁。
2. [be devoted to duty]∶遵守規則,忠於職守。
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引證解釋
1、堅守節操。
《左傳·成公十五年》:"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
《逸周書·諡法》:"清白守節曰貞。"
《史記·絳侯周勃世家》:"(周亞夫)足己而不學,守節不遜,終以窮困。悲夫!"
唐韓愈 《論孔戣致仕狀》:" 戣 為人守節清苦,議論平正。"
宋 吳垧 《五總志》:"守節固窮匪易事,鐵中誰許斗錚錚。"
2、謹守禮節,能盡婦道。
《韓詩外傳》卷一:"夫《行露》之人許嫁矣,然而未往也。見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守節貞理,守死不往,君子以為得婦道之宜。"
《後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
《舊唐書·列女傳·楚王靈龜妃上官氏》:"丈夫以義烈標名,婦人以守節為行。"
3、舊指寡婦不再嫁。
《漢書·五行志上》:" 董仲舒 以為 伯姬 如 宋 五年, 宋恭公 卒, 伯姬 幽居守節三十餘年,又憂傷國家之患禍,積陰生陽,故火生災也。"
宋 歐陽修 《瀧岡阡表》:" 修 不幸,生四歲而孤,太夫人守節自誓,居窮自力於衣食。"
《紅樓夢》第四九回:" 賈母、 王夫人 等因素喜 李紈 賢惠,且年輕守節,令人敬服。"
阮章競 《漳河水》詩:"有意守節心難下,俺娘勸我另改嫁."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