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
安全疏散
目錄
基本概念
- 引導人們向安全區域撤離。例如發生火災時,引導人們向不受火災威脅的地方撤離。
- 為保證安全地撤離危險區域,建築物應設置必要的疏散設施,如太平門、疏散樓梯、天橋、逃生孔以及疏散保護區域等。應事先制定疏散計劃,研究疏散方案和疏散路線,如撤離時途經的門、走道、樓梯等;確定建築物內某點至安全出口的時間和距離,如商場的營業廳由廳內任何一點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20米;計算疏散流量和全部人員撤出危險區域的疏散時間,保證走道和樓梯等的通行能力,如樓梯的總寬度應按每通過人數100人不小於1米計算,且規定有最小淨寬,如醫院的疏散樓梯寬度不小於1.3米,住宅為1.1米,還必須設置指示人們疏散、離開危險區的視聽信號。
人員的安全疏散
- 火災時,在場人員有煙氣中毒、窒息以及被熱輻射、熱氣流燒傷的危險。因此,發生火災後,首先要了解火場有無被困人員及其被困地點和搶救的通道,以便進行安全疏散。當遇有居民住宅、集體宿舍和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起火,人員安全受到威脅時,或因發生爆炸着火,在建築物倒塌的現場或濃煙瀰漫、充滿毒氣的房屋裡,人員受傷、被困時,必須採取穩妥可靠的措施,積極進行搶救和疏散。有時,人們雖然未受到火的直接威脅,但處於驚慌失措的緊張狀態(如影劇院、醫院等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有造成傷亡事故的危險,在喊話宣傳穩定情緒的同時,也要儘快地組織疏散,撤離火災現場。
- 一般情況下,絕大多數的火災現場被困人員可以安全地疏散或自救,脫離險境。因此,必須堅定自救意識,不驚慌失措,冷靜觀察,採取可行的措施進行疏散自救。
- 能見度差,魚貫地撤離
- 疏散時,如人員較多或能見度很差時,應在熟悉疏散通道的人員帶領下,魚貫地撤離起火點。帶領人可用繩子牽領,用"跟着我"的喊話或前後扯着衣襟的方法將人員撤至室外或安全地點。
- 煙霧較濃,做好防護,低姿撤離
- 在撤離火場途中被濃煙所圍困時,由於煙霧一般是向上流動,地面上的煙霧相對地說比較稀,因此可採用低姿勢行走或匍匐穿過濃煙區的方法;如果有條件,可用濕毛巾等捂住嘴、鼻,或用短呼吸法,用鼻子呼吸,以便迅速撤出煙霧區。
- 樓房着火,利用有利條件,不盲目跳樓
- 樓房的下層着火時,樓上的人不要驚慌失措,應根據現場的不同情況採取正確的自救措施。如果樓梯間只是充滿煙霧,可採取低姿勢手扶欄杆迅速而下;如果樓梯已被煙火封住但未坍塌,還有可能沖得出去時,則可向頭部、上身淋些水,用浸濕的棉被、毯子等物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如果樓梯已被燒斷、通道被堵死,可通過屋頂上的老虎窗、陽台、落水管等處逃生,或在固定的物體上(如窗框、水管等)栓繩子,也可將被單、窗簾撕成條連接起來,然後手拉繩緩緩而下;如果上述措施行不通時,則應退居室內,關閉通往着火區的門窗,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並向窗外伸出衣物或拋出小物件發出求救信號或呼喊引起樓外人員注意,設法求救;在火勢猛烈時間來不及的情況下,如被困在二樓要跳樓時,可先往樓外地面上拋擲一些棉被等物,或地面人員在地上墊席夢思等軟墊,以增加緩衝,然後手拉着窗台或陽台往下滑,這樣可使雙腳先着地,又能縮小高度;如果被困在三樓以上,則不能盲目跳樓,可轉移到其他較安全地點,耐心等待救援。
- 高層着火,冷靜處置,不要跳樓
- 高層建築着火時,疏散較為困難,因此更應沉着冷靜,不可採取莽撞措施,以避免造成次生災害。首先要冷靜地觀察從哪裡可以疏散逃生,並且要呼叫他人,提醒他人及時進行疏散。疏散時應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標誌,儘快地從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勿盲目亂竄或奔向電梯,那樣反而貽誤逃生的時機或被困在電梯間而致死。這是因為,火災時電梯的電源常常被切斷,同時電梯井煙囪效應很強,煙火極易向此處蔓延。如果情況危急,急欲逃生,可利用陽台之間的空隙、落水管或自救繩等滑行到沒有起火的樓層或地面上,但千萬不要跳樓。如果確實無力或沒有條件用上述方法自救時,可緊閉房門,減少煙氣、火焰侵入,躲在窗房下或到陽台避煙,單元式住宅高樓也可沿通至屋頂的樓梯進入樓頂,等待到達火場的消防人員解救。總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放棄救生的希望。值得指出的是,高層旅館飯店的服務人員,要善於引導旅客疏散。火災時,要利用音響設備通報和指導疏散,要按一定程序疏散,防止擁擠,影響疏散或造成踩傷事故。當煙霧瀰漫到走道或樓梯間時,要及時排煙,並儘可能地引導客人從遠離着火區的疏散樓梯疏散。
- 自身着火,快速扑打,不能奔跑
- 火災時人身着火的應急措施。一旦衣帽着火,應儘快地把衣帽脫掉,如來不及,可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身上的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引起新的火點。例如,1982年某縣製藥廠着火,很多人正在撲救火災時,突然汽油發生爆炸,以致不少人身上都着了火,有的拚命向廠外跑,身上的火越燒越旺,半路上就倒上去了,被烈火奪去了生命;有的翻越圍牆,跳進了小河,雖受了重傷,但生命得救了。
- 身上着火,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在場的其他人員也可用濕麻袋、毯子等物把着火人包裹起來以窒息火焰;或者向着火人身上澆水,幫助受害者將燒着的衣服撕下;或者跳入附近池塘、小河中將身上的火熄掉。
- 保護疏散人員的安全,防止再入"火口"
- 火場上脫離險境的人員,往往因某種心理原因的驅使,不顧一切,想重新回到原處。如自己的親人還被圍困在房間裡,急於救出親人;怕珍貴的財物被燒,想急切地搶救出來等。這不僅會使他們重新陷入危險境地,且給火場撲救工作帶來困難。所以,火場指揮人員應組織人安排好這些脫險人員,做好安慰工作,以保證他們的安全。
物資的疏散
- 火場上的物資疏散應該是有組織地進行,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 應急於疏散的物資
- 1.疏散那些可能擴大火勢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汽油、柴油桶,充裝有氣體的鋼瓶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
- 2.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檔案資料、精密儀器、珍貴文物以及經濟價值大的原料、產品、設備等。
- 3.疏散影響滅火戰鬥的物資。例如,妨礙滅火行動的物資、怕水的物資(如電石)等。
- 組織疏散的要求
- 1.將參加疏散的職工或群眾編成組,指定負責人,使整個疏散工作有秩序地進行。
- 2.先疏散受水、火、煙威脅最大的物資。
- 3.疏散出來的物資應堆放在上風向的安全地點,不得堵塞通道,並派人看護。
- 4.儘量利用各類搬運機械進行疏散,如企業單位的起重機、輸送機、汽車、裝卸機等。
- 5.怕水的物資應用苫布進行保護。
特殊情況下的疏散
- 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
- 影劇院、體育館、禮堂、醫院、學校以及商店等人員密集場所,一旦起火,如果疏散不力,就會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因此,人員疏散是頭等任務。這些場所的安全出口數量,走道、樓梯和門的寬度以及到達疏散出口的距離等,都必須符合防火設計要求。同時,還應做好各種情況下的安全疏散準備工作,以適應火災時安全疏散的需要。
- 1.制訂安全疏散計劃。按人員的分布情況,制訂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的安全疏散路線,並繪製平面圖,用醒目的箭頭標示出出人口和疏散路線。路線要儘量簡捷,安全出口的利用率要平均。對工作人員要明確分工,平時要進行訓練,以便火災時按疏散計劃組織人流有秩序地進行疏散。
- 2.在經營時間,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並保證安全走道、樓梯和出口暢通無阻。安全出口不得鎖閉,通道不得堆放物資。組織疏散時應進行宣傳,穩定情緒,使大家能夠積極配合,按指定路線儘快將在場人員疏散出去。
- 3.安全疏散時要維持好秩序,注意不要互相擁擠,要扶老攜幼,幫助殘疾人和有病、行動不便的人一道撤離火場。
- 地下建築的安全疏散
- 地下建築包括地下旅館、商店、遊藝場、物資倉庫等,這些場所發生火災時,煙氣流對人的危害很大,因此需要在更短的時間裡將人員疏散出去。地下建築由於空間較小,疏散設施有限,起火時煙氣很快充滿空間,空間溫度高,能見度極差,人們在驚慌中又易迷失方向等,人員疏散只能通過出入口。安全疏散的難度要比地面建築大得多,所以這種場所的安全疏散工作更需加強。
- 1.應制定區間(兩個出入口之間的區域)疏散計劃。計劃應明確指出區間人員疏散路線和每條路線上的負責人。計劃要用平面圖顯示出來。
- 2.服務管理人員都必須熟悉計劃,特別是要明確疏散路線,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能沉着地引導人流撤離起火場所。
- 3.地下建築內的走道兩側附設的招牌、廣告、裝飾物均不得突出於走道內。
- 4.地下建築失火時,如果發生斷電事故,營業單位應立即啟用事故照明設施或使用手電筒、電池燈等照明器具,以引導疏散。
- 5.單位負責安全的管理人員在人員撤離後應清理現場,防止有人在慌亂中採取躲藏起來的辦法而發生中毒或被燒死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