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建设委员会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建筑业、工程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等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拟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2、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 2020 Baidu - GS(2019)5218号 - 甲测资字1100930 - 京ICP证030173号 - Data © 长地万方筑施工、建筑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对外建筑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业务。
3、负责全市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雕塑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工作[2];管理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4、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全国、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5、贯彻执行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6、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指导、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7、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负责建设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8、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
9、指导、管理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工作,监管城建国有资产;指导委属单位的体制改革;联系、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安庆市建设委员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最新:安庆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搜狐,2018-09-18
- ↑ 建设部: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搜狐,2008-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