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托萬·巴納夫
安托萬·巴納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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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托萬·皮埃爾·約瑟夫·瑪麗·巴納夫(法語:Antoine Pierre Joseph Marie Barnave,1761年10月22日-1793年11月29日)是法蘭西的政治家,在法國大革命早期連同奧諾雷·米拉波是最有影響力的一個演說家。他最引人注目的是與瑪麗·安托瓦內特通信試圖建立一個君主立憲制,並且是斐揚俱樂部創始成員之一。 [1]
目錄
早年生活
他出生於多菲內省格勒諾布爾的新教徒家庭。 他的父親是格勒諾布爾省級上訴法庭的律師,他的母親是一位受過上流社會教育的女子。因為他們是新教徒家庭,安托萬不能參加當地由天主教會主辦的學校,而由他的母親教導他。巴納夫被教育從事是為在法律事業,並在22歲時地省級上訴法庭上講演政治權力分立使他有名聲。
多菲內省是最早接觸革命理想的法蘭西省分之一。 1788年在格勒諾布爾 磚瓦之日事件後深受影響,巴納夫成為積極的革命。他在標題為Esprit des édüs enregistrés militairement le 20 mai 1788的小冊子中闡明了他的政治立場。他立刻被選為代表,與他的父親,成為多菲內省的第三級代表,他們在辯論扮演突出的角色。
三級會議及制憲議會
幾個月後,他變得更出名,在1789年5月5,1789年法蘭西三級會議在凡爾賽宮 召開,巴納夫被選為他家鄉省份領域等級的第三等級代表。
他很快就在國民議會崛起,成為源於第三等級許多黨領導的朋友,並與阿德里安·迪波爾和亞歷山大·拉莫在國民制憲議會組成其間被稱為「 三頭同盟 」的團體。以後溫和勢力支持君主立憲制從雅各賓俱樂部份列出去的,組成斐揚俱樂部,這三人是主要的領導者。1791年7月17日戰神廣場屠殺事件後,巴納夫參加會議維護國王三個指揮權--任命大使,部隊指揮官,和部長的權力;並草擬國王路易十六 在 1791年10月1日,國民立法議會開議時的致詞稿,同時支持埃馬紐埃爾-約瑟夫·西哀士的建議,公會應該宣稱自己為「國家」。 一直到1791年,他是雅各賓俱樂部主要成員之一,後來被稱為雅各賓派,而1791年9月3日公布了他制定的法蘭西1791年憲法和人權和公民權宣言。
政治觀點
雖然是政治自由的堅決支持者,他希望保持自由的革命,同時也能保持波旁王朝的統治。 巴納夫覺得君主立憲制將解決法蘭系面臨的問題,也不會有政治全面動盪的社會。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他完全贊成獨裁君主權。面對更多的激進勢力,巴納夫參與對獨裁君主權,對神職人員,對天主教會的財產,並對省級上訴法庭的攻擊。 有幾次,他對米拉波持反對的立場。 1789年7月十四日巴士底獄的風暴後,他看到了氓流群眾的暴力可能導致政治混亂,並希望通過王室的保存避免這種情況。他主張上院擁有否決權,並建立民事陪審團的審判,但左派投票反對兩院制度。
1790年5月16日到23日,在賦予國王簽訂和平或戰爭權力的問題,他與米拉波衝突是國民制憲議會的授權主要事件之一。 1790年8月,在激烈的辯論後,他與雅克·安托萬·瑪麗·卡札萊斯決鬥,對方受了輕傷。國民制憲議會九月底結束,巴納夫被選為國民立法議會的主席。 在米拉波在制憲議會啟動後半年,1791年4月2日去世,巴納夫以最高的敬意讚揚他的價值和公共服務,將他稱呼為「 演講家的威廉·莎士比亞」。
參考文獻
- ↑ François Furet and Mona Ozouf, eds. A Critical Dictiona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1989), pp 1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