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張暢傳
宋書·張暢傳出自於《宋書》,此書是一部記述南朝劉宋一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沈約撰,含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共一百卷。《宋書》收錄當時的詔令奏議、書札、文章等各種文獻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於後代的研究。[1]
目錄
原文
張暢,字少微,吳郡人。暢少與從兄敷、演、敬齊名,為後進之秀。起家為太守徐佩之主簿,佩之被誅,暢馳出奔赴,制服盡哀,時論美之。弟枚嘗為猘①犬所傷,醫者雲食嘏蟆可療,枚難之。暢含笑先嘗,枚因此乃食,由是遂愈。孝武鎮彭城,暢為安北長史、沛郡太守。元嘉二十七年,魏主托跋燾南征,太尉江夏王劉義恭統諸軍出鎮彭城。虜眾近城數十里,彭城眾力雖多,而軍食不足,義恭欲棄彭城南歸,計議彌日不定。時歷城眾少食多安北中兵參軍沈慶之議欲以車營為函箱陣精兵為外翼奉二王及妃媛直趨歷城分城兵配護軍將軍蕭思話留守太尉長史何勖不同,欲席捲奔郁洲,自海道還都。二議未決,更集群僚議之。暢曰:「若歷城、郁洲可至,下官敢不高贊。今城內乏食,人無固心,但以關扃嚴密,不獲走耳。若一搖動,則潰然奔散,雖欲至所在,其可得乎!令食雖寡,然朝夕未至窘乏,豈可舍萬全之術,而即危亡之道。此計必行,下官請以頸血污君馬跡!」孝武聞暢議,謂義恭曰:「張長史言,不可違也。」義恭乃止。
時魏聲雲當出襄陽,故以暢為南譙王劉義宣司空長史、南郡太守。元兇。弒逆,義宣發哀之日,即便舉兵。暢為元佐,舉哀畢,改服著黃褲褶,出射堂簡人,音儀容止,眾皆矚目,見者皆為盡命。事平,征為吏部尚書,封夷道縣侯。及義宣有異圖,蔡超等以暢人望,勸義宣留之,乃解南蠻校尉以授暢,加冠軍將軍,領丞相長史。暢遣門生荀僧寶下都,因顏竣陳義宣釁狀。僧寶有私貨,止巴陵不時下。會義宣起兵,津路斷絕,遂不得前。義宣將為逆,使嬖人翟靈寶告暢,暢陳必無此理,請以死保之。進號撫軍,別立軍部,以收人望。暢雖署文檄,飲酒常醉,不省其事。及義宣敗於梁山,暢為軍人所掠,衣服都盡。遇右將軍王玄謨乘輿出營,暢巳得敗衣,遂排玄謨上輿,玄謨甚不悅。諸將請殺之,隊主張榮救之得免。執送都下,付廷尉,見原。孝建二年,出為會稽太守。卒,諡曰宣。 【注】①猘(zhì):瘋狂的。②元兇:即元兇劭,宋文帝太子。
譯文
張暢字少微,是吳郡人。張暢少年時候與堂兄張敷、張演、張敬齊名,是後輩中的傑出人才。最初開始做官時擔任太守徐佩之的主簿,徐佩之被處死,張暢便騎馬前去奔喪,穿上喪服極盡哀傷,被當時談論的人稱讚。他的弟弟張枚曾經被瘋狗咬傷,醫生說吃蛤蟆可以治好,張枚認為這件事很難做到。張暢笑着先嘗了些,張枚因此才吃,傷口也就痊癒了。孝武帝鎮守彭城,張暢任安北長史、沛郡太守。元嘉二十七年,魏太武帝拓跋燾南征,太尉江夏王劉義恭統率各路軍隊前往鎮守彭城。敵人離彭城幾十里。彭城兵力雖然很多,而軍隊糧食不足,劉義恭想放棄彭城南歸,商議了一整天也沒有拿定主意。當時歷城兵少糧多,安北中兵參軍沈慶之的意見想用軍車營組成函箱陣,精銳部隊在外翼配合,保護二王和妃嬪家眷直奔歷城,分出部分城中的兵配合護軍將軍蕭思話留守。太尉長史何勖不同意,他想全部人馬都奔向郁洲,從海路回京城。兩種意見沒有決定下來,再次召集眾官員商議。
張暢說:「如果有可能撤退到歷城、郁洲,我怎敢不贊成?現在城內糧食匱乏,百姓無心固守,只是因為城門緊鎖,戒備森嚴,逃不了罷了。如果一旦改變主意打開城門,那百姓一定會各自逃散,想要去到目的地,怎麼可能呢?現在軍中糧食雖少,但還沒有到馬上斷糧的地步,怎麼能捨棄萬全的計化,而去走危險死亡的道路呢!如果一定要採用這個計策,我請求以脖子上的血污染您的馬跡(死在您的面前)。」孝武帝聽到了張暢的建議,對劉義恭說:「張長史的話不可違背。」劉義恭才放棄了逃跑的計劃。當時魏國聲稱要出兵占領襄陽,所以讓張暢擔任南譙王劉義宣司空長史、南郡太守。元嘉三十年,元兇劭殺死皇上發動叛逆,劉義宣舉行哀悼儀式的時候,就立即起兵。張暢任元佐,哀悼儀式結束後,改換了服裝,身穿黃馬褲,走出射堂選人。聲音容貌姿態舉止,無不令人矚目,見到的人都願意為他效命。事情平定後,徵調他為吏部尚書,封為夷道縣侯。劉義宣有了不軌圖謀後,蔡超等人因為重視張暢的聲望,勸劉義宣把他留下。
於是劉義宣解除了自己南蠻校尉職務,把它授給張暢,又加封為冠軍將軍,兼任丞相長史。張暢派門生荀僧寶進京,通過顏竣說明劉義宣準備反叛的徵兆情況。荀僧寶帶有私貨,停在巴陵沒有及時順江而下。正趕上劉義宣起兵,退路被截斷,荀僧寶於是便無法前往。劉義宣即將叛亂,派他寵愛的人翟靈寶去告訴張暢,張暢說絕對沒有這樣的道理,表示以死來保衛皇上。翟靈寶回去告訴劉義宣張暢一定不肯回心轉意,勸劉義宣把他殺死示眾,靠丞相司馬竺超人說情才得以倖免。又晉升他的封號為撫軍將軍,另立軍部,來收買人心。張暢雖然簽署公文,但是常常喝醉酒,不能認得文書上的事。後來劉義宣在梁山戰敗,他被士軍人搶劫,連衣服都被搶光。遇到右將軍王玄謨乘車出營,張暢已經找到了破衣服,於是便擠上了王玄謨的車。王玄謨心裡很不高興,各個將領請求殺掉張暢,隊主張世營救他才倖免。抓住他押送進京,交付給廷尉,不久被寬恕。孝建二年,他出京擔任會稽太守。死後,諡號為宣。[2]
作者簡介
沈約(441年-513年),字休文,吳興郡武康縣(今浙江省德清縣)人。是南朝梁開國功臣,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劉宋建威將軍沈林子之孫、劉宋淮南太守沈璞之子。
沈約學問淵博,精通音律,作為南朝文壇領袖,其詩與王融諸人的詩皆注重聲律、對仗,時號「永明體」,是從比較自由的古體詩走向格律嚴整的近體詩的一個重要過渡階段。著有《晉書》《宋書》《齊紀》《梁武帝本紀》等史書,其中《宋書》入二十四史。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