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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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光嗣(9世紀-925年12月8日[1][2]),五代十國時期前蜀當權宦官,效力全部兩代皇帝王建和王衍。
宋光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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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9世紀 唐朝 |
逝世 |
925年12月8日 前蜀成都 |
職業 | 前蜀宦官 |
目錄
人物事跡
宋光嗣是福州人,為人通敏有心計。王建建國前,於天祐二年(905年)將一個女兒嫁給盟友岐王李茂貞的從子天雄節度使李繼崇。王建建國後,封這個女兒為普寧公主(按《十國春秋》)或普慈公主(按《資治通鑑》),[3]作為宦官的宋光嗣最早即侍奉她。[4]
公主和李繼崇的婚姻不愉快。永平元年(911年)正月,公主派宋光嗣送絹書給王建,說李繼崇驕矜嗜酒,請求回成都。王建召公主歸寧(訪視娘家),但公主回到成都後,王建留下了她,讓她不必回到李繼崇身邊,以宋光嗣為閣門南院使。李茂貞憤怒了,和蜀絕交。[5]
光天元年(918年)五月,宋光嗣時任宣徽南院使,王建病了,另一宦官內飛龍使唐文扆試圖控制宮禁,掌控國政。事泄,王建養子和以太子王衍相託孤的大臣馬步都指揮使兼中書令王宗弼率眾官員闖入宮中,貶唐文扆,以宋光嗣主都城及行營軍旅之事。此前一直沒有將宦官任為樞密使的王建因害怕託孤眾人王宗弼和其他養子金吾使兼中書令王宗瑤、兼中書令王宗綰、兼中書令王宗夔不為幼主所用,而任宋光嗣為內樞密使。[6]六月,王建崩,王衍繼位。[7]
人物逸事
王衍登基後,以宋光嗣判六軍諸衛事,國政多委王宗弼和宋光嗣。王宗弼愛受賄,宋光嗣善逢迎,史家認為前蜀因他倆而勢衰。[8]有了宋光嗣的先例,王衍又任內給事王廷紹、歐陽晃、李周輅、宋光嗣從弟宋光葆、宋承蘊、田魯儔等為將軍及軍使,皆委政。[6]九月,宋光嗣將判六軍之權讓給王宗弼,王衍同意了。[7]
乾德六年(924年)四月,前蜀東北鄰國後唐客省使李嚴出使前蜀,宋光嗣奉後主命召他並設酒宴,問及近事,李嚴極言後唐之威,宋光嗣說:「其餘未知,惟岐下宋公(指李茂貞,本名宋文通),我之姻好,洞見其心,反覆多端,專謀跋扈,大不足信。似聞契丹部族,近日稍強,大國無慮嗎?」李嚴說:「你覺得契丹強盛,比偽梁如何?」宋光嗣說:「比梁差劣。」李嚴說後唐視契丹如蚤虱,良將勁兵布天下,可以輕易平定,只因其不能害唐且屬於四夷才不動兵。[9][10]宋光嗣聞其辯對,畏懼而奇之。[11][12][13]四月,李嚴回國,極言因王衍荒淫失德,前蜀國政紊亂之狀。九月,王建養子前山南節度使兼中書令王宗儔試圖說服王宗弼廢黜王衍,另立更能幹的新帝。但王宗弼猶豫不決,王宗儔擔心事泄,憂憤而死。王宗儔死後,王宗弼卻告訴宋光嗣和另一樞密使景潤澄等:「王宗儔叫我殺了你們這種人。現在他死了,你們不用擔憂了。」宋光嗣等人俯伏泣謝。但王宗弼子王承班聞之,卻說:「我家不能免禍了。」[14]
宋光嗣任樞密使期間,斷決關於國事的奏章,多視同兒戲,藐視軍機到了判語多用謔詞韻句的地步。[4]成都有九頭鳥,秘書郎楊義方作詩有「有好惜羽毛還鬼窟,莫留災害與蒼生」句,宋光嗣懷疑是譏刺自己,懷恨,奏貶之。王衍想召金堂令張蠙知制誥,宋光嗣稱張蠙輕傲,阻其進用。[15]
太子洗馬林罕作《十在文》,稱有宋光嗣等十臣在,何憂社稷不安,實則反諷十人為禍亂之根,稱「有宋光嗣在,受先皇之墳托,為大國之棟樑。既不輸忠,又不知退。恣一門之奢侈,任數力之驕矜。徒為貪饕之人,實非社稷之器。」[16]咸康元年(925年),王衍忽然舉觴不悅,說:「北有後唐,南有蠻詔,朕既不能吊伐,是所憂也。」時任特進、檢校太傅顧在珣奏以《十在文》,後主覽之大笑,賜顧在珣彩五百段,加右金吾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令所司編入國史。[17]顧在珣就此冒用林罕之文換取直言之名,將賞賜的一半給林罕,而林罕不得任用而卒。[18]
當年,後唐大舉伐蜀。王衍起初卻直到十月武興軍失守也沒覺得這是大威脅,王宗弼和宋光嗣也安撫他說,東川、山南兵力尚全,只要用大軍扼守利州,唐軍必定不敢深入。但唐軍卻接連擊敗蜀軍,王衍害怕,從利州逃回成都,留王宗弼守城,又命王宗弼處決對唐戰敗的三招討使隨駕清道指揮使王宗勛、王宗儼、兼侍中王宗昱。王衍出逃後,王宗弼卻也放棄利州,會合三招討使,對他們說是宋光嗣要殺他們。他們因而合謀投降唐軍。[14]十一月,王宗弼率軍回成都,劫持王衍、太后、後宮、諸王,殺時為東院開府的宋光嗣、西院開府景潤澄、宣徽使李周輅、宣徽使北院開府歐陽晃、文思殿大學士、禮部尚書、成都尹韓昭,張榜稱奉魏王教令誅之,稱他們弄權及蠱惑王衍之罪,[19]函首送於唐軍前;[6][9][12][20]後迫使王衍降唐。[1]
注釋及參考文獻
- ↑ 1.0 1.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四
- ↑ 《資治通鑑》暗示但沒有直言12月8日為宋光嗣和其他一些前蜀官員伏誅的日子。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五
- ↑ 4.0 4.1 《十國春秋》卷四十六
-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七
- ↑ 6.0 6.1 6.2 《新五代史》卷六十三
- ↑ 7.0 7.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二
- ↑ 9.0 9.1 《舊五代史》卷三十三
- ↑ s:伐蜀制
- ↑ 《舊五代史》卷七十
- ↑ 12.0 12.1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六
- ↑ 《新五代史》卷二十六
- ↑ 14.0 14.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三
- ↑ 《十國春秋·楊義方張蠙等傳》
- ↑ 《鑑戒錄》
- ↑ 林罕《十在文(代顧在珣作)》
- ↑ 《十國春秋·林罕傳》
- ↑ 《錦里耆舊傳》
- ↑ s:奉魏王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