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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市科學技術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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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市科學技術協會是中共寶雞市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群眾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市科協成立於1956年,「文革」期間停止辦公,1978年恢復建制。2013年,市科協機關設有辦公室、學會[1]學術部(企業科協工作)、科學技術普及部、宣傳調研部。市科協下設寶雞市科技館、寶雞市科技信息中心、中國農函大寶雞分校三個事業單位。

目錄

主要職能

寶雞市科協的宗旨是

團結和組織全市科學技術工作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實施科教興市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與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2]服務;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科學技術團體服務。

寶雞市科協的任務是

1、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

2、普及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扞衛科學尊嚴,傳播科學思想和方法,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促進公眾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

3、開展科學論證、諮詢服務、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接受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鑑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任務;

4、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外的科學技術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與合作

5、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科技法規、政策的制定和重大事務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及民主監督工作;

6、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舉薦人才;

7、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8、負責科技場館建設與管理

組織章程

寶雞市科學技術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寶雞市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寶雞市科協)是寶雞市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群眾組織,是中共寶雞市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寶雞市科協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團結和動員科學技術工作者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施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積極投身西部大開發,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建設科技工作者之家,為全市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

第三條 寶雞市科協由市級學會、協會、研究會(以下簡稱學會)和縣(區)科學技術協會、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科學技術協會組成,是陝西省科學技術協會的市級組織,業務上接受陝西省科學技術協會的指導

第四條 寶雞市科協貫徹國家科學技術工作基本方針,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學術方針。

第五條 寶雞市科協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祖國統一。

第二章 任 務

第六條 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和技術創新。

第七條 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扞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科學文化素質。

第八條 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組織科學技術工作者參與寶雞市科學技術政策、法規的制定和重大事務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

第九條 表彰獎勵優秀科學技術工作者,評選並獎勵全市自然科學優秀學術成果、優秀科普作品,舉薦科技人才。倡導堅持真理、誠實勞動、親賢愛才、密切合作的職業道德,促進科學技術界的精神文明建設。

第十條 開展科學論證、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接受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鑑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任務。

第十一條 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內外的科學技術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第十二條 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 興辦符合寶雞市科協宗旨的社會公益性事業,負責科技場館的建設和管理。

第三章 領導機構

第十四條 寶雞市科協代表大會和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是寶雞市科協的領導機構。

第十五條 寶雞市科協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寶雞市科協委員會召集。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十六條 寶雞市科協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和選舉辦法由寶雞市科協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決定。其代表由市級學會和縣(區)科學技術協會、企事業單位科學技術協會及有關方面民主協商,選舉產生。

第十七條 寶雞市科協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寶雞市科協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和批准寶雞市科協委員會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寶雞市科協章程;

四、選舉寶雞市科協委員會;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寶雞市科協委員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由常務委員會召集。

第十九條 寶雞市科協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主席、副主席和常務委員,組成常務委員會;

三、審議寶雞市科協年度工作報告;

四、決定授予榮譽職務;

五、批准寶雞市科協委員會委員的變更或增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寶雞市科協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領導科協工作。常務委員會由科協主席召集。

第二十一條 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置若干工作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協助審議需經常務委員會審定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二條 常務委員會根據需要,聘請有關黨和政府部門的負責人為寶雞市科學技術協會顧問。

第二十三條 寶雞市科協機關是市科協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在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由專職主席負責主持和辦理日常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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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協:當好三個表率 建設模範機關
市科協宣傳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