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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景琳,1907年出生於上海中國內地女演員。

宣景琳
出生 1907年
上海
逝世 1992年1月22日
國籍 中國
別名 「小老太婆」
知名作品   《歌場春色》

目錄

前期經歷

宣景琳,生於1907,1925年入明星影片公司,主演《最後之良心》、《上海一婦人》、《盲孤女》、《真假千金》等影片。1931年為天一影片公司主演有聲片《歌場春色》。與張織雲楊耐梅王漢倫一起被評為上海灘1926年四大女明星。與其他三人相比,她以戲路廣著稱,既能演狐媚角色,也能演悲劇女性。解放後進入上海電影製片廠。

宣景琳的父親是上海的報販,她在教會辦的慕爾堂念書,雖不交學費,但不願忍受有錢同學對她的歧視而離校跟人學唱京戲。在夫母長兄先後患病,她不得已賣身妓院,少女時代就墮入火坑。過了幾年賣笑生涯後,她夢想跳出深淵,把希望寄托在海上名紳之子王六公子身上。王公子雖對她一片痴情,然而父親絕對不肯讓兒子與妓女結婚。 一個偶然的機會,鄭正秋選中宣景琳來演《最後之良心》的反派配角,發現她有演戲才能,就接連讓她演幾部影片。[1]

宣景琳拍影戲不為出名,只想積蓄酬金為自己贖身,改變身份。不料她的秘密被人發現,積蓄被妓院沒收。鄭正秋知道後,就由"明星"出錢為她贖身,還編寫了一部妓女生活的劇本《上海一婦人》,請宣景琳主演。她現身說法,受到觀眾讚賞,宣景琳正式成為"電影明星"。 宣景琳獲得了人身自由,又有了"電影明星"的身份,就要王公子名正言順地向父母提出,雙雙成婚。可是王父仍以她出身低賤,婚後不許進王家大門。婚後宣景琳不斷拍片,然丈夫卻受到來自家庭和社會的種種壓力,更因電影圈內外對宣景琳的流言蜚語,使他們夫妻產生誤會,以致失和分手。 多年接二連三的拍戲之後,宣景琳不再年輕,身體衰弱,終於病倒。從此,人們都以"人老珠黃不值錢"為由,不再請她拍戲。她從此退出影壇,以過去電影明星的聲譽作為她的嫁妝再嫁。可惜對方雖有家財,卻浪蕩成性,坐吃山空。

直到解放,她才進了"上影劇團",新中國成立後,息影十年的宣景琳在上海電影製片廠拍了《》、《長虹號起義》、《三八河邊》、《家庭問題》等片。比起同時代其他女藝人,她藝齡最長、壽命也最長。[2]

演藝經歷

明星公司正在籌備一部新戲《最後之良心》,幾個角色大致都有人選,還缺一個女配角。張石川偶然在風光畫報上看到一個騎驢巧笑的女子,相貌妍麗,沒有家常女兒的青澀,眉宇間似有些老成,神情氣質與所缺的角色倒挺符合。演員王吉亭恰好認得她,將她引薦到明星公司,深度近視眼的鄭正秋湊近瞧這位金玲小姐,見她生得秀麗,就是嘴有點癟。三人商量以後表示認可,詢問金鈴小姐是否願意簽約。她面有難色,王吉亭知道她有隱衷,這讓張石川等人更添了疑心。

她所擔心的正是自己的身份。小金玲父親早亡,母親獨力支撐老小一大家子,生活窘困。因為舅舅在"笑舞台"票房間管賬,小金鈴常跟着舅舅到"笑舞台"看"新劇",漸漸入迷,又向鄰居習唱京戲。母親希望她讀書上進,節衣縮食讓她上私塾,後來又托人送入免費就讀的教會學校。可是由於貧窮受人欺,小金鈴最後還是輟學了。

金玲小姐從明星公司出來,回到她極不願去卻又逃脫不開的地方--四馬路會樂里,上海灘有名的煙花巷。十五歲時母親去世哥哥染病,她淪落到賣笑之所。

個人生活

鄭正秋問宣景琳能不能演好《最後之良心》中這個驕橫輕浮的角色,她想了想說,這樣的女人見多了,怎麼不會演?她模仿平日慣見的潑辣戶,學得活靈活現,後來又拍一場調情的戲,由宣景琳演來自然更加熟稔。一天幾場重頭戲,她的表現很受大家好評。明星公司請宣景琳拍攝下一部影片《小朋友》並任主演,這一次她和明星公司正式簽訂合同,寫明酬金五百元。鄭正秋編劇的《小朋友》中,宣景琳扮演一個慈愛堅忍的寡母,片中被拐賣的兒子由鄭正秋的公子鄭小秋扮演,宣景琳證明自己正反角色都能演好。

看到宣景琳的表演才能和對電影的興趣,鄭正秋心中醞釀許久的一個描寫妓女命運的故事又浮現出來,如果宣景琳願意出演,他認為是最適合的人選。雖然她未點明自己身份,但大家察言觀色都有所意會。可是宣景琳忽然不再露面,王吉亭好不容易把她找到明星公司,她悲戚地吐露了真相,原來所得酬金被老鴇發現全都抄沒,還不許她再拍電影,籌不到兩千元贖身金,她的贖身計劃也沒有指望了!

張石川鄭正秋聽了都很氣憤,當下決定由明星公司出錢幫她贖身,還在傷心中的宣景琳大喜過望,她完全沒想到有人伸手把自己從火坑中拉出來了!

現在宣景琳可以專心為明星公司拍戲了,鄭正秋希望《上海一婦人》的故事能更豐滿,謹慎地向宣景琳詢問,並把一些細節融進了電影。原來拍戲所得之所以會被老鴇發現,起因是幫助一個被賣到會樂里的小姑娘,看她的悲慘身世和自己十分相像,宣景琳不忍她走自己的老路,就出錢幫助這個素昧平生的姑娘逃走,結果被發現,查抄了所有積蓄。鄭正秋把這個情節寫進了《上海一婦人》。

她的心裡七上八下,一方面擔心身份如果被明星公司察覺,很可能受到排斥和拒絕;另一方面,如果風聲傳到會樂里,這事也肯定泡湯。可是她實在不願錯過這個機會,她多麼希望通過拍戲,儘快掙到足夠的錢贖身脫身泥潭,並且,只有徹底擺脫這煙花之名,她才有可能嫁給兩情相悅的王六公子。

宣景琳一心要贖身,還有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能正大光明地和"心上人"王六公子成就美姻緣。王六公子出身名門,是一個年輕樸實的買辦,有一回宣景琳"出堂差",兩人結識,雖然身份相差懸殊,但互有好感,兩人都不忍分離,可王公子家裡又決計不會答應娶這樣的女子。宣景琳就打定主意要自己想辦法贖身,清清白白地嫁到王家。

由於明星公司的義舉,王公子可以鼓起勇氣向家裡提這件婚事了,王家也許有所風聞宣景琳的背景,拒不同意。鄭正秋聽說後,決定要管一管,獨自登門拜訪王家,擔保宣景琳的

才貌人品,表示要做這個媒。以鄭正秋的聲望和地位,同樣身為社會名流的王老先生,不好駁他的面子。在鄭正秋等人的堅持和調停下,並且由鄭正秋正式出面提親,王家終於鬆口,但是不辦婚事,不請家長出面,小夫妻不准進王家大門。

婚後宣景琳仍然在明星公司拍戲,並堅持以酬金逐步償還公司所付的兩千元贖身費。她在《可憐的閨女》中演出作風可鄙的反派,結果好事者又聯想到她的出身,流言紛至。宣景琳雖然離開了會樂里,但是那一段生活的陰影似乎長久難以揮去,在流言不斷侵擾之下,夫妻漸生嫌隙,竟至感情破裂,分手告終。

這時候女演員代替男旦走上銀幕還是挺新潮的事,而且像王漢倫、楊耐梅、殷明珠等女演員,都有較好出身,受過中等以上教育,妓女從影的事例幾乎找不到。為了掩飾身份,金鈴想要改名,鄭正秋替她想了諧音的"景琳"二字。她本姓田,為了紀念一個宣姓的要好姐妹,她就改姓為宣,從此叫作宣景琳。

人物寫真

人物評價

在無聲片時代,宣景琳拍片勤奮認真,生活嚴肅,受到明星公司同仁的尊重,是早期影壇屈指可數的紅牌女星。雖不到三十歲,但通過導演發掘,宣景琳在《少奶奶的扇子》、《姊妹花》等多部影片中扮演的老太婆形象成為特色,被譽為"中國電影第一老太婆"。1931年天一公司拍攝片上發音的有聲片《歌場春色》,宣景琳演一個能唱京劇的歌女,積勞成疾,落下病根。1930年代後,明星公司湧現了胡蝶、夏佩珍、徐來等一批更年輕更美貌的青春女星,宣景琳體弱色衰,更多出演配角。

解放後,宣景琳成為新中國電影工作者,參加演出1956年上影廠拍攝的《家》,還有其他多部影片問世,雖然戲分不多,但重上銀幕是宣景琳一直的願望。人們又記起了這一位從電影萌芽初期就活躍在銀幕上的大明星。

視頻

于越(中國內地女演員)

寧靜(中國內地女演員)

參考來源

外部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