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飲
引證詳解
1、聚會歡飲。
①《漢書·梁孝王劉武傳》:「是時,上未置太子,與 孝王 宴飲。」
②宋 歐陽修 《群玉殿賜宴》詩:「圖書開秘府,宴飲集群英。」
③明 沉德符 《野獲編·刑部·熱審之始》:「時上以天氣炎熱,勅法司疏決滯囚, 純不加意,屢從朝貴宴飲。」
④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三節:「 仁宗 整天在宮中宴飲享樂。」
2、設宴聚飲。
①漢 劉向 《新序·善謀下》:「 孝惠皇帝 與 悼惠王 讌飲。」
②《金史·侯摯傳》:「日與耆舊讌飲。」
③清 王晫 《孝丐傳》:「讌飲務極華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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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壽辰、建房、生育和喪事等酒席,有下席和大席結婚、壽辰、建房、生育和喪事等酒席,有下席和大席之分之分。
下席不是正式的酒席,供至親及辦事人食用,菜餚較粗簡,不講究禮節。
大席則方方面面講究禮節,方桌以左右上角為首位,陳列於廳堂的以左邊靠壁第一桌左上角為首位,右邊靠壁的第一桌右上角為次位;坐10人的圓桌以左右中間為首、次位。酒席就坐以母系親戚為先,父系次之,宗族親戚按輩分高低,鄰里好友按輩份或年齡大小安排坐次。酒桌上下中間兩端為末位,供主人或主人代表落坐,司斟酒、上菜。宴席中出每道菜,應讓首位、長輩先動箸。主人敬酒或賓客互相敬酒必起立,以示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