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妓
基本信息
起源
史紀呂不韋列傳雲: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輿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逐獻其姬。姬自匿其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逐立姬為夫人。邯鄲諸姬,本屬官妓,不韋納之,畜於家中,以供個人娛樂,逐為家妓之濫觴。(摘自歷史學家黃現璠著:《唐代社會概略》 ,商務印書館,1936年3月初版)
出處
什麼叫"家妓"呢?王書奴先生在《中國娼妓史》中這樣定義:"家妓,就是蓄養在家庭中的**,而不是在坊曲的。家妓大半是能歌舞樂曲的,……其地位似介於婢、妾之間。"台灣李敖先生在《且從青史看青樓》中說得更為簡捷明白,"家妓是養在豪門中的**,算是自備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兩種表述,其內涵是相同的 。
中國官營娼妓大致可分為兩種情形:即專供皇帝獨自享用的"宮妓"和為各級文武百官服務的"妓"。在中國封建社會,皇帝享有至高無上的尊嚴與權利,他們高踞於整個社會金字塔的尖頂上"君臨天下",可以任意占有無數的絕色美女;而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嫖妓有時卻要受到一定的約束、限制,甚或禁止。故家妓的出現,是勢所必然的事情,既可視為宮妓的"平民化"、"擴大化",亦可視為官妓的"私有化"、官員嫖妓的"合法化"。總而言之,家妓是中國官妓制度的一種補充形式,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曾發揮了極其特殊的功能。
秦以前一般官僚貴族蓄養家妓的情況,史籍記載的很少,這裡我們試舉兩例:其一,《左傳·襄公十一年》:"鄭人賄晉侯以女樂,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事情發生在周靈王十年(公元前562年),晉悼公將鄭國送來的樂師、歌女、樂器的一半賞賜給大臣魏絳,以獎勵他和戎的戰功,其中有女樂八人。其二,《史記·呂不韋列傳》雲:"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同居。"這或許是家妓的濫觴。縱觀歷史,帝王后宮妃嬪無數,更有大量女樂、宮妓以助其聲色之娛。"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王侯將相,官僚貴族競相仿效,也在家中蓄養數目不等的能歌善舞的美女,這就是"家妓"。
《後漢書·梁冀傳》:"冀又遣客出塞,交通外國,廣求異物。因行道路,發取**御者。"梁冀身為大將軍,驕奢不法,把持朝政近二十年,更蓄養上千名歌妓供其淫樂,每次出遊,"乘輦車,張羽蓋,飾以金銀,游觀第內,多以倡伎,鳴鐘吹管,酣謳竟路。"
《後漢書·鍾長統傳》也說當時的富豪、商賈"妖童美妾,填乎綺室,倡謳伎樂,列乎深堂。"
為了眷戀人生和主宰自我生存的命運,士人們也開始及時行樂,盡情享受,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傳統道德節操被拋棄,像碩學大儒馬融"才高博洽,為世通儒";但他"善鼓琴,好吹笛,達生任性,不拘儒者之節。居字器服,多存侈飾。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後漢書·馬融傳》)。何等的風流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