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主义
封建主义,主要指中世纪西欧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具体是指封主与封臣的关系,封主封臣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土地的分封制度、等级分权制度,国王抑或是中央权力势微,传统的法律习惯等。 1996年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封建主义定义为"一种社会制度,它的基础是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
封建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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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基本信息
经济体系
封建主义(feudalism):欧洲从9世纪到大约15世纪建立在以封地采邑的形式占有全部土地,及由此而建立的领主与封臣的关系基础上的政治经济体系,以佃农的效忠、服兵役以及没收财产为特征。(摘自美国传统词典)
社会形态
" 封建主义"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就是人的意识决定社会。
这种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社会形态便是封建社会。对于" 封建社会"定义的阐释,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理解不同,学术界对中国是否存在封建主义社会,中国何时进入封建主义社会,如何看待中国封建社会与西欧封建社会的差别等问题一直存在分歧。"西周封建说"、"战国封建说"、"秦汉封建说"等诸种说法,在学界的争论直至今天也没有停息过 。
著名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则认为两汉之世,正是封建主义的尾声。
西周时代
封建一词的语源,出自《尚书》和《左传》。"封",即分封。"建"即建邦国。分裂国土,建立诸侯及封君的小邦国,这是这个语词的本来语义。其可溯源于西周时代分封制与宗法制的结合,封建就是个人不拥有资产,资产是由最高层开始往下分封。
1979年大陆新版《辞海》所给出的"封建制度"一词的标准定义∶"以封建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所给出的"封建社会"一词的定义是:"一种社会形态,特征是地主占有土地,农民只有很少的土地或全无土地,只能耕种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被地主剥削。
"联系前面提到的封建主义的定义指中世纪西欧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我们不难发现这三个词在含义上存在的小异就是封建制度是一种社会制度,封建社会是一种社会形态,而封建主义是一种政治、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它们是一个问题的三个不同方面。
依附关系
封建主义强调政治的法律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就是最高统治者与封臣之间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政治关系;封建制度则从经济学的角度强调封建的生产关系、封建的土地关系的一种经济关系;封建社会而是前面政治关系与经济关系所构成的历史阶段的时间概念,就是说存在封建主义、封建制度的社会就是封建社会。
钱穆先生在《国史新论》--中国社会演变 中提到" 中国史上秦以前的所谓封建,乃是一种政治制度,与秦以后的郡县制度相针对。
在西洋历史中古时期有一段所谓Feudalism的时期,Feudalism则并不是一种制度,而是他们的一种社会形态。把中国史上"封建"二字来翻译西洋史上之Feudalism,便犯了名词纠缠之病。
共同规律
西洋Feudalism之起源,事先并非出自任何人的计划与命令,也没有一种制度上之共同规律。因此北方蛮族入侵,罗马政府崩溃,新的政府与法律不及生产,农民和小地主,在混乱中无所依赖,各自向较强有力者投靠,要求保护,于是在保护者与被保护者间,成立了各样的契约。后来此种契约关系,逐渐扩大,连国家、国王、皇帝、城市乃至教会,都被卷入。这是一种由下而上的演进。
两极世界理论认为,战国秦汉时期,关中是士族政治形态和农奴制经济形态,中原是卿大夫政治形态和隶农制经济形态,南方是原始部落政治经济形态,中国的总体社会形态是卿大夫政治形态和隶农制经济形态。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关中是庶族地主政治形态和佃农制经济形态,中原是士族地主政治形态和农奴制经济形态,南方是卿大夫政治形态和奴隶制经济形态,中国的总体社会形态是士族地主政治形态和农奴制经济形态。
明清时期
五代十国宋元明清时期,关中是自耕农政治经济形态。
中原是庶族地主政治形态和佃农制经济形态,南方是士族地主政治形态和农奴制经济形态,中国的总体社会形态是庶族地主政治形态和佃农制经济形态。
政治形态
公元前300年匈奴帝国的形成到公元745年突厥的灭亡这一阶段,中亚社会形态实现了从部落制到半部落半封建主义农奴制的变革;公元745年突厥灭亡直到近代这一阶段,中亚社会形态实现了从半部落半封建主义农奴制到封建农奴制的变革。
阿拉伯帝国时期及其之后王朝的政治形态是相对统一的封建政治形态,经济形态是农奴制。
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形态是分散的士族制,经济形态是农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