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清一郎
小野清一郎(1891~1986)小野清一郎(おのせいいちろう),明治24年生於岩手縣盛岡市,父親小野房次郎本是極有權勢的資本家,後來經營失敗而破產,明治27年就病逝了,由母親撫育長大。他於明治44年升入東京帝國大學法科大學,大正六年畢業時,曾立志在牧野英一先生指導下研習刑法,但被校方以曾因病休學為由否決。大正七年11月成為東京地裁檢事局檢事。
目錄
個人履歷
人物生平
小野先生於昭和八年(1933年)根據其論文《刑法中名譽的保護》為東京帝國大學授予法學博士學位,並在昭和13年牧野英一退休後,成為東大刑法第一講座的擔當者。昭和15年以後,他的刑法著述中開始出現日本國家主義的傾向,強調刑法應建立在固有的天皇制國體、歷史和民族的法理根基上,這種狹隘的精神陳述使得小野先生在戰後也遭遇了厄運。昭和21年,他被東大剝奪教職,直到美國對日政策轉換,他才得以復甦活動。他本人還是佛教徒,甚至可以說是日本佛教界的泰斗。昭和61年春,小野清一郎先生於東京病逝,享年95歲高齡。
成就及榮譽
小野刑法學是以道義責任論和構成要件理論為兩大支柱構建的。在日本,正是小野清一郎和瀧川幸辰一起,使以構成要件理論為核心的客觀主義刑法理論體系在日本刑法學界取得通說地位。
在刑罰論上,小野認為法作為人倫的事理,是倫理,是國家政治性實踐中倫理的自覺形態, 它在根本上是道義性的。站在這種道義的立場上,小野認為刑罰在通過明確國民的道義意識、加強倫理的確信以抑制反道義的行為的同時,使受刑者醒悟其行為之非,改過以邁入正確的人倫之道。刑法具有超越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這種目的主義的「預防」的「道義性教育的意義」。應該在承認刑罰的報應性、肯定報應本身意味着道義性文化的形成的同時,致力於超報應的倫理性文化的形成。
個人作品
也許正是小野刑法學強烈的倫理主義傾向,使得他從1930年後半期開始,在太平洋戰爭和法西斯主義猖獗的時代背景下,向國家主義傾斜。在《日本法理的自覺展開》(1942)、《大東亞法秩序的基本構造》(1944)兩文中他主張日本法理應該成為世界的法理,強調太平洋戰爭的道義性,企圖從法理的角度將侵略戰爭正當化。作為一個成熟而有理性的學者,並且在十餘年前就曾嚴厲批判過權威的、國家中心主義的刑法思想的小野清一郎, 也會如此迎合時流,的確是令人遺憾的。
但是小野本人從不認為自己是在追隨時代大勢,而是在致力實現文化的正義。他認為戰爭往往是文化的戰爭,「東亞事態……實際上是東洋文化、日本文化對西洋文化、歐美文化單方面支配的抗議和抗爭」。儘管如此,小野先生在學問上的業績是偉大的,他的理論與著述對後世的影響是同時代學者無可比擬的,正如團藤重光先生的讚頌:「先生的學問不只是過去的榮光,而且會永遠地傳給將來,為有心的研究者釋放光明、照耀行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