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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集體活動法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小集體活動法是中國的一個學術名詞。

漢字是世界上比較古老的四大文字之一[1],也是我們國家優秀文明歷史的象徵,一直沿用至今,一個簡單的文字也道出了我國人們的聰明才智[2],哺育了世世代代的中華兒女,成就了中華民族一代又一代的輝煌。

目錄

名詞解釋

小集體活動法由日本企業首創,是指以企業組織中的小集體活動來改善管理的一種方法。小集體是指其成員能保持相互直接接觸的一班人。它是按業務系統,或活動目的而組成的,有班、組、股等正式的行政組織或QC小組等半正式組織和愛好者集合等非正式組織。

在日本,小集體活動的形式和內容多種多樣,形式有「某某小組」,「現場懇談會」,「現場研修會」等;內容有改進工作,改善工作氣氛,開發能力等。

小集體活動法的實例

日本「出版販賣株式會社」在1973年出現銷售額停滯,從業人員熱情不高等問題,為此開展了名為「步驟運動」的小集體活動。

活動方式是:每周占1小時工作時間,時間為3個月。

活動宗旨是:「貫徹對人要尊重的精神,通過小集體活動創造一個能夠享受工作的喜悅和榮譽,明朗而有生活意義的工作環境」。

活動內容是:改進個人周圍的工作;提高本單位的業務能力;考慮組織機構和工作流程;怎樣做才能實現目標等。活動程序是:

組成小組,小組成員最多不得超過10人。

小組登記,向公司登記,獲准後開展活動。

確定小組的目標,根據公司的總目標訂立小組的分目標。

制定小組活動計劃。

與上級討論小組的活動計劃,通過討論和修訂把各小組的目標與全公司的目標統一起來,並使計劃切實可行。

開展活動。

進行總結,對成果進行評價和預選。

由領導選定優秀成果,並在成果發表會上宣讀。

給予獎勵。

開始新的活動。

小集體活動法的評價

小集體活動一般都是短期的,主要採取臨時小組的形式。因為每個企業每年都有不同的總目標,目標換了,小組成員也就自行解散,從而為下一個目標的人員組合創造條件。

小集體活動是以直接對話為中心的集體活動,因而能夠有效地排除當今經營組織中存在的「自我疏外感」,加強整體協作精神。它的效果主要有:

合理化建議的件數日趨增加。

原材料消耗和各項費用逐步減少。

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不斷提高。

銷售額直線上升。

培養了發揮主觀能動性的精神,提高了職工的問題意識。

由於小集體活動成績顯著,因此在日本非常活躍,不僅工廠從事這種活動,商業、銀行和學校也積極進行這種活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