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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鎮隸屬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地處樂東黎族自治縣西北部,東靠尖峰嶺,東南與佛羅鎮相鄰,西臨南海,北和東方市交界,全鎮行政區域面積205平方千米。

1958年10月後,劃歸樂東縣,成立尖峰公社。1983年,改為尖峰區公所。1987年,改為尖峰鎮。 截至2018年末,尖峰鎮戶籍人口31700人。截至2020年6月,尖峰鎮轄11個行政村,鎮人民政府駐牛尾頭村。

2011年,尖峰鎮農民純收入4100多元2011年,尖峰鎮財政總收入885.314萬元,比上年增長5.29%。從各主要稅種看,完成營業稅620.70萬元,企業所得稅34.91萬元,個人所得稅19.08萬元。 截至2018年末,尖峰鎮有4個工業企業,有營業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超市或綜合商店7個。[1]

目錄

歷史沿革

歷代均屬感恩縣。

1949年10月,屬昌感縣。後東方縣成立。

1958年10月,前所轄範圍均為東方縣中沙公社鳳田管理區管理。

1958年10月後,劃歸樂東縣,成立尖峰公社。

1983年,改為尖峰區公所。

1987年,改為尖峰鎮。

行政區劃

2011年末,尖峰鎮轄尖峰、抱羅、翁毛、鳳田、山道、紅湖、長安、白沙、嶺頭、黑眉和海濱共11個村民委員會,24個自然村;下設69個村民小組。

截至2020年6月,尖峰鎮轄11個行政村, 鎮人民政府駐牛尾頭村。[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