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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区域能源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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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区域能源学会4月13日,山东省区域能源学会与山东大学、济南城投设计院开展座谈交流。山东省区域能源学会理事长罗永焕,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教授辛公明一行以及济南能源工程集团、济南城投设计院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本次座谈。

目录

机构简介

山东省区域能源学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服务社会的原则,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搭建合作平台、履行服务职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此次会议的召开,旨在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会上,学会[1]与山东大学、与会企业初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建立“产、学、研”交流平台,持续加强企业和高校团队合作对接,拓宽成果转化渠道,为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项目落地提供帮助。

交流会上,学会还与山东大学、与会企业开展党建共建活动,交流党建工作经验。以党建为引领,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

山东省区域能源学会将不断提升产学研一体化,加强和高校、企业的合作,为开辟科技创新产业新场景,为促进山东省新旧能动转换和十强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山东省区域能源学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山东省区域能源学会,英文译名是 Shandong Regional Energy Society (简称: SRES ) 。

第二条 本会是由山东省内从事区域能源及相关领域研究的企事业单位[2]社会组织及专家学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山东省区域能源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秉承“创新、协同、求真、务实”的精神,团结和动员广大会员和区域能源工作者,为山东省区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建设高能效环保城市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为山东省民政厅。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在政府部门授权和指导下,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服务规范,促进会员交流与合作,开展区域能源技术科研活动,举办学术会议、成果展会等;。

(2)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区域能源发展建议和意见,制定区域能源发展规划,为企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3)组织开展技术宣传推介活动,普及区域能源相关相关知识。

(4)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规范会员行为,控制行业质量。

(5)及时反映会员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6)开展区域能源技术科研人员培训

(7)编辑、出版区域能源技术研究期刊、书籍、资料和音像制品。

(8)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技术和项目对接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9)在政府部门授权和指导下,承担区域能源相关技术和项目的评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