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律学校
山东省法律学校于198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山东省司法厅。学校位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子山下,办学设施配套,设备齐全。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宗旨,不断地改善教学设施,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教学与高教自考并轨的教学模式,实行在校学生“上中专、拿大专;上大专、拿本科;一学双证”[1],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定期培训学生汽训,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目录
学校概况
山东省法律学校于198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山东省司法厅。先后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教育厅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校”。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法律专业层次日臻完善,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和较高的办学水平。曾先后为西藏自治区特别是为山东省培养了各类高中级法律专门人才一万余人,为地方法律部门输送了大批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毕业生,许多毕业生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成为业务骨干。
学校位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子山下,办学设施配套,设备齐全。学校占地面积560多亩,建有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大礼堂、餐厅、浴室、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和操场等建筑设施,以及百草园、小片竹林等景点;拥有计算机500余台,并全部上网,实现了网络管理;建有六个多媒体教室、90座的语音教室以及模拟法庭、模拟会计室等实验实习场所;电教中心配有先进的摄录像、编辑等设备,学生教室装有闭路电视系统,可组织大规模的电视直播教学和网络教学:学校现有藏书20万册,并实现了图书计算机管理系统化;学校建有广播室、宣传栏等一些学生的宣传媒介,还定期出版《山东法校报》,为师生教科研和了解学校重大事件提供了重要阵地。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现有在校学生近3000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拥有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精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103人,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12人;教师中有高级讲师40人,讲师42人;有48人担任兼职律师工作;学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宗旨,不断地改善教学设施,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教学与高教自考并轨的教学模式,实行在校学生“上中专、拿大专;上大专、拿本科;一学双证',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定期培训学生汽训,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教学管理
学校师生辛勤耕耘,树立"严谨、求实、团结、创新"的校风,强调"明德、诚信、·修业"并贯彻始终,逐渐形成了学校自己的办学特色:学校领导班子作风过硬,他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工作方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抓住机遇,大胆改革,团结拚搏,锐意进取,从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入手,注重师资队伍的培养与锻炼,形成了团结、务实、坚强的领导核心,建设了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全体教职工敬岗爱业、团结奋进,以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为己任,发扬拼搏精神;努力优化育人环境,坚持德育为首[2],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强化管理,乐教勤学,锐意改革,办学成绩不断跃上新台阶。
学校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同时,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技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重视教学质量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拓展、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水平: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行主辅修制等制度。大力提高教学技术的现代化程度,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三网”教育资源,重视基础教学,加强教育实习、社会实践等实践性环节,强化英语、计算机应用教育,已建立近百个教育实习基地。按照司法部要求,学校师生统一着司法制式服装,实行军事化管理,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高育人质量,树立法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学校以促进社会法律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为己任,并依此制定学校发展目标。致力于高等职业学院建设,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路子,并且进行多项改革。确立了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目标为龙头,以实施部门建设为突破口,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的教育教学改革思路,努力做到符合校情,体现特色,适应社会地改革方针。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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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职业教育将推双证书制 中职生也可读研,搜狐,2014-06-26
- ↑ 德育的9个原则是什么?德育有哪些方法? ,搜狐,201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