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照明學會
機構簡介
山東照明學會由山東省域內大專院校、設計院、科研單位、設計單位、生產企業單位及照明學術帶頭人、專家、學者自然人自願加入,是開放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1]。
山東照明學會旨在「科技創新、綠色照明、節能減排、發展經濟。」
交流與合作
在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民政廳的指導下,山東照明學會充分發揮照明行業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致力於科研服務平台、項目合作平台、信息交流平台、學習促進平台、誠信文化平台五大平台建設,積極參加國內外照明行業技術交流、會展等學術活動;積極承辦各類照明學科學術研討會、科研講座、技術培訓、技術諮詢、綠色環保節能新產品展示、國家相關政策宣傳推介會、組織編制行業標準規範和行業技術書刊;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及地方政府節能減排、綠色照明等相關文件;積極推進大專院校、科研機構[2]、設計院與企業及社會各方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倡導科技創新,力求當好政府主管部門參謀,為會員創造商機,為山東省照明行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山東照明學會多名高級會員被住建部授予「智能建築節能專家」和「勘探設計資質評審專家」、被山東省住建廳授予「山東省建設工程資深評標專家」,學會多次榮獲山東省科協學會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學會組織編制的《城市環境照明工程規範》、《實用照明設計》、《山東省城市夜景光環境現狀與發展研究》等多項標準、規範、發展報告和發展建議受到政府主管部門表彰。
山東照明學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中文名稱:山東照明學會(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英文譯名:Shandong Illuminating Society,縮寫為SDIS。
第二條 本會是由從事照明專業的科技人員和相關單位會員自願組成並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法人社會團體,是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繫我省照明科技工作者的紐帶和橋樑,是發展我省照明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宗旨:堅持以習近平同志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落實科學發展觀,自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和組織全省照明專業科技工作者,圍繞我省中心工作任務和科學技術研究重點,積極開展學術交流、科學普及、科技諮詢服務、科技培訓、編輯出版科技期刊和國際民間交流等活動,促進照明學科快速健康發展,為把山東建成照明行業大省做出貢獻,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全省建設和諧穩定的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經中共山東省科協社會組織委員會批准成立了中共山東照明學會支部,黨員活動室設在秘書處掛靠單位,黨的聯絡員負責與中共山東省科協社會組織委員會的工作聯絡,黨支部會議與理事長工作會議同步進行,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第五條 本會業務主管單位是山東省科學技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是山東省民政廳。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辦公住所在山東省濟南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業務範圍:
(一)開展照明行業方向的學術交流,組織學術課題研究及學術考察活動;
(二)開展照明科學知識普及工作,提高群眾科學知識水平;
(三)開展照明學科的繼續教育,提高會員及廣大照明學科的科技人員的學術水平;
(四)編輯照明學術期刊、學術專着、標準規範、科普讀物及有關信息資料,搞好信息服務工作;
(五)組織本學科的專家協助政府對照明學科發展規劃和管理決策進行論證,提供科技諮詢服務,當好黨和政府的參謀助手;
(六) 經批准,組織開展有關科技成果評定和表彰獎勵工作,積極開發和推廣照明學科的科研新成果,促進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儘快轉化;
(七)加強與國內外有關學術團體及學者的聯繫,開展國內外術交流及科技合作;
(八)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及時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向黨和政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九)積極承辦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深化改革、轉換職能中委託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參考文獻
- ↑ 【民生諮詢解答】什麼是社會團體?,搜狐,2018-12-20
- ↑ 科研機構組織結構形式淺析 ,搜狐,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