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津忠恆
島津忠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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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津忠恆(しまづ ただつね,1576年11月27日-1638年4月7日)是日本安土桃山時代武將、江戶時代的外樣大名,初代薩摩藩藩主。幼名米菊丸。島津義弘第三子,後過繼給伯父島津義久。他曾參加侵略朝鮮的慶長之役,《繪本太閤記》中稱其為島津亦七郎忠常。[1]
關原之戰後,島津氏於1602年向德川家康臣服,忠恆接受德川家康的偏諱,改名島津家久(しまづ いえひさ),與叔父同名。為免與叔父島津家久混淆,現代史學界通常仍稱之為島津忠恆。
目錄
生平
天正4年(1576年)11月7日,作為島津義弘的三男出生。因為伯父島津義久沒有兒子,以及兄長島津久保在文祿2年(1593年)於朝鮮陣亡,所以被豐臣秀吉指名為後繼者。
成為後繼者以前,每日沉迷在蹴鞠和酒色中,受到正在出兵朝鮮的義弘送來的書狀要求他注意。但是在成為後繼者後,與父親和伯父們同樣武勇優秀。慶長3年(1598年),在慶長之役中跟隨父親義弘以8千寡兵擊破數萬明軍(泗川之戰)。
根據《繪本太閤記》記載,在城池被攻擊之際,對著董一元率領4萬餘明軍時率1千兵出城,在城外討擊敵人,如入無人之境般持槍突擊,把多數明朝軍隊切斷。守城大將義弘見勢即率領5千兵出城,在城外橫衝直撞地突擊,討取了3萬個明人首級。以後明人和朝鮮人對島津義弘的軍威產生恐懼,並有「可怕的石蔓子」(怕ろしのしまんず)的一說。
慶長4年(1599年),於京都伏見的島津邸中,親手將專橫獨斷、與自己對立的家老伊集院忠棟斬殺(1595年,忠棟受秀吉之命在島津氏領內進行檢地,代領了北鄉氏在日向諸縣郡莊內的八萬石所領。其檢地的一系列行為受到了島津家家臣等人的不滿。他還強迫肝付兼盛認定自己的兒子兼三為嗣子。由於其權力日漸膨脹,島津氏兄弟也將其視為重大威脅。)同年伊集院忠真造反(莊內之亂),忠恆先假裝與伊集院忠真達成和議,但於慶長7年(1602年)在日向國的野尻地區狩獵時,將忠真射殺,隨從也一併誅殺。一說為德川家康的命令指使,這是由於忠真是忠恆(家久)的妹婿,兩人是義兄弟的親戚關係,而且在朝鮮之役曾經共同奮戰,只是一度背叛主君就要遭受這種不近人情的處置,實在很難讓人理解。
慶長7年(1602年),因為在關原之戰中與父親義弘屬於西軍,為了代替負責講和交渉的伯父義久向德川家康謝罪而上洛,令領土維持不變。於同年進入薩摩的內城,經過父親義弘和伯父義久繼承家督,但是實權在元和5年(1619年)以前仍由父親義弘掌握。
慶長11年(1606年),接受德川家康的偏諱而改名為家久。
慶長14年(1609年),薩摩與琉球關係惡化,義弘、忠恆父子主張出兵琉球,遭到義久的反對,義久力主與琉球和解。最終,薩摩派兵三千攻打琉球,並將其佔領而使之成為附庸國。自此,薩摩藩通過琉球與明朝進行秘密貿易,一面築起鹿兒島城(鶴丸城)並整備城下町,一面確立外城制和門割制等,從而鞏固薩摩藩的基礎,另一方面率先向幕府送出妻子到江戶,成為參勤交代的先驅。
慶長18年(1613年),迫使琉球割讓奄美群島,於當地設置代官和奉行所等,令其成為薩摩藩的直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