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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灵镇隶属于重庆市巫溪县,地处巫溪县东南部,东隔大宁河与花台乡相望,南与蒲莲乡和巫山县龙溪镇连接,西与上磺镇相连,北依城厢镇,距巫溪县政府驻地21千米,区域总面积65.64平方千米。

清代,峰灵镇一带属羊桥里十甲;2009年4月,由峰灵乡改为峰灵镇。截至2018年末,峰灵镇户籍人口为24804人。截至2020年6月,峰灵镇下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谭家坝祠堂。

峰灵镇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薯类为主;畜牧业以饲养山羊、肉牛、生猪为主。2018年,峰灵镇有工业企业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6个。[1]

目录

建置沿革

清代,属羊桥里十甲。

1952年2月,人民政府迁至谭家坝原谭氏祠堂。

1957年7月,蒲莲、龙王红岩从谭家乡分出单独建乡,仍属上磺区。

1981年6月,因与开县谭家乡重名,谭家乡更名峰灵乡。

2001年3月,龙王乡并入峰灵乡。

2009年4月,峰灵乡改为峰灵镇。

行政区划

2011年,峰灵镇下辖峰灵社区1个社区,庙溪、堰坪、大树、龙寨、枣园、农安、金坪、峰灵、谭家、九龙、双树11个行政村;下设3个居民小组、5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峰灵镇下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峰灵社区、九龙村双树村谭家村、峰灵村、枣园村、金坪村、龙寨村、大树村、堰坪村、庙溪村、农安村,镇人民政府驻谭家坝祠堂。[2]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峰灵镇地处巫溪县东南部,东隔大宁河与花台乡相望,南与蒲莲乡和巫山县龙溪镇连接,西与上磺镇相连,北依城厢镇,距巫溪县政府驻地21千米,区域总面积65.64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峰灵镇地势为盆地地形,分为东西走向;主要山脉有夜壶寨、峰灵观,境内最高峰夜壶寨位于峰灵镇北部金坪村6社,海拔1376米;最低点庙溪河位于峰灵镇东部庙溪村1社,海拔178米。

气候

峰灵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1月平均气温2℃;7月平均气温32℃;生长期年平均120天,无霜期年平均240天,最长达260天,最短为23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710小时,0℃以上持续期310天(一般为2月—12月);年平均降水量1255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为96天,最多达120天,最少为85天;降雨集中在每年4—9月,8月最多。

水文

峰灵镇境内最大的河流为大宁河,流经境内宽0.2千米,长8千米,流域面积1.2平方千米,年均径流量64.3立方米/秒。

自然灾害

峰灵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大风、冰雹、干旱、滑坡等;滑坡灾害年均发生3次,主要发生在4—9月。

自然资源

峰灵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煤、大理石、石灰石,磷矿、黄铁矿等,其中煤储量0.7亿吨,大理石储量10亿吨,煤矿分别位于大树村、庙溪村、堰坪村、峰灵村,大理石矿位于农安村,煤矿区面积10平方千米,大理石矿区面积5平方千米,地质储量共10.7亿吨,可采量2.7亿吨。

人口

2011年,峰灵镇总人口2489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71人,城镇化率4.3%;另有流动人口2105人。总人口中,男性13069人,占52.5%;女性11828人,占47.5%;14岁以下4098人,占16.5%;15—64岁15803人,占63.5%;65岁以上4996人,占20.1%;以汉族为主,达24863人,占9.86%;有土家族1个少数民族,共34人,占0.14%。2011年,峰灵镇人口出生率5.0‰,人口死亡率3.7‰,人口自然增长率1.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89人。[3]

截至2018年末,峰灵镇户籍人口为2480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峰灵镇财政总收入1122万元,比2010年增长2%。

2018年,峰灵镇有工业企业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6个。

农业

2011年,峰灵镇有耕地面积1.9万亩,人均0.8亩;草地面积2.9万亩,林地面积6350亩。2011年,峰灵镇农业总产值达到0.8亿元,比2010年增长15.2%,农业增加值0.2亿元。峰灵镇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薯类为主。2011年,峰灵镇生产粮食6573吨,人均264千克。峰灵镇主要经济作物有海椒、核桃、茶叶、烤烟、油菜等。峰灵镇畜牧业以饲养山羊、肉牛、生猪为主。2011年,峰灵镇畜牧业总产值0.5亿元。2011年,峰灵镇水果种植面积0.2万亩,产量250吨,主要品种有柚子、红橘。峰灵镇渔业以鱼塘养殖为主。2011年,峰灵镇渔业总产值350万元。2011年,峰灵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620元。

工业

2011年,峰灵镇工业总产值达到793万元,比2010年增工业增加值180万元。2011年,峰灵镇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职工21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00万元,比2010年增长8%。

商贸

2011年末,峰灵镇有商业网点14个,职工55人。2011年,峰灵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260万元,比2010年增长1%;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200万元,比2010年增长1%。

金融业

2011年末,峰灵镇有1家银行在境内开设了分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9000万元,比2010年增长10%;各项贷款余额1000万元,比2010年增长50%。[4]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峰灵镇有幼儿园(所)2所,在园幼儿85,专任教师6人;小学4所,在校生2520人,专任教师9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7%;小升初升学率99.8%,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2011年,峰灵镇教育经费达23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30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90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40万元,均比2010年增长0.02%。

科技事业

2011年末,峰灵镇有各类科技人オ7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オ200人,经营管理人オ150人,技能人オ200人,农村实用人才200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峰灵镇有文化艺术团体12个,会员35个;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个;电影放映单位1个,年放映132场次,观众达20500人次;文化专业户3个;公共图书室1个,建筑面积90平方米,藏书5000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人。2011年末,峰灵镇有体育场地2处;体育社团12个,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2人;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篮球、拔河比赛;80%的城市社区和7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0%。2011年末,峰灵镇有广播喇叭220只,入户率0.5%,通响率98.5%,广播综合覆盖率89%;有线电视用户数为1.5万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9.8%。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峰灵镇有卫生院1所;病床16张,其中公立卫生机构床位16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0.6张,固定资产总值3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4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6人,执业(助理)医师0.8人,注册护士0.1人。2011年,峰灵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5万人次,住院手术268台次,出院病人0.2万人次。2011年,峰灵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3万人,参合率92%。

社会保障

2011年,峰灵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888户,人数1017人,支出125.8万元,比2010年增长22%,月人均103元,比2010年增长29%;城市医疗救助4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312人次,共支出5.4万元,比2010年增长32%;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45人次,支出1.2万元,比2010年增长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70户,人数972人,支出117.7万元,比2010年增长29%,月人均100.9元,比2010年增长26%;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4人,支出5.1万元,比2010年增长12%;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34人,支出29.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6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67人次,共支出5.2万元,比2010年增长32%;农村临时救济123人次,支出19万元,比2010年增长1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02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6.4万元,比2010年增长24.8%。

2011年末,峰灵镇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00人,其中参职工60人,参保离退体人员13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3万人,比2010年末增加120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200人,比2010年末增加20人。[5]

交通

2011年末,峰灵镇有县乡(镇)级公路2条,总长24千米。峰灵镇有X67县道经过境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