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背庄
行政区划
仑背庄在清治时期及日治时期初期属布屿堡、海丰堡的57街庄,在1896年4月隶属台中县云林支厅;1897年6月至1898年6月改隶嘉义县,之后又改隶台中县;1901年11月,县和辨务署废止而改隶斗六厅仑背支厅。1903年6月,此57街庄编入仑背区、油车区、麦藔区。1904年4月,斗六厅进行街庄整并,此57街庄整并为布屿堡之仑背庄、五块厝庄、旧庄、草湖庄、猫儿干庄、兴化厝庄、大有庄、阿劝庄、罗厝庄、崩沟藔庄,及海丰堡之麦藔庄、沙仑后庄、桥头庄、雷厝庄、施厝藔庄、许厝藔庄等16庄。
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之行政区废除,街庄改为大字;前述16庄合并为台南州虎尾郡“仑背庄”;庄辖域内分为仑背、五块厝、舊庄、草湖、猫儿干、大有、阿劝、罗厝、崩沟寮、麦寮、兴化厝、沙仑后、桥头、雷厝、施厝寮、许厝寮等13大字,许厝寮大字下有“许厝寮”、“后安寮”小字名。
二战后,仑背庄改为台南县虎尾区仑背乡。由于麦寮距离仑背乡制之距离过远,地方仕绅争取独立设乡;1946年8月26日,麦寮、兴化厝、沙仑后、桥头、雷厝、施厝寮、许厝寮独立组成“麦寮乡”,其馀则归仑背乡[1]。1950年9月,改隶属云林县至今。
设施
- 仑背庄役场
- 警察官吏派出所:猫儿干、桥头、麦寮、仑背派出所[2]